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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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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低位震荡,化工市场继续低迷。公司面对当前不利的市场环境,对内合理配置原料利用,降低生产成本;对外灵活调整出口比例,扩大海外市场份额,降低库存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0,099,721.93元,同比减少14.6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073,314.44元,同比减少28.68%。公司2015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

 1、生产销售方面实现全产全销,新产品逐步打开市场。

 2、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事项已完成资产交割手续,新增股份的登记及限售业务也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工作也在实施过程中。

 3、公司各套装置上半年实现平稳运行,青岛思远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年甲乙酮装置6月份实施计划内4年一次的大检修,预计时间2个月。其他在建项目也按计划推进当中。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5-097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车成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修订,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5-098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伟令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

 2、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理合规,不存在违规占用募集资金情况的发生。同意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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