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原龙”)的通知,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适时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针对目前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上海原龙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适时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的股份。
三、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一) 上海原龙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上海原龙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上海原龙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