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清新环境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依托突出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市场开拓能力和管理能力,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取得了主营业务的较快增长,提高了公司市场地位。

 运营业务:报告期前已投运的脱硫脱硝运营项目正常运行,持续为公司贡献力量。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

 建造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承接多个脱硫脱硝除尘建造项目,市场拓展取得阶梯式增长,为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具体情况见下表:

 ■

 ■

 备注:1、上述列表的项目均为截至2015年6月30日签署合同的项目,不包括中标的项目;

 2、一体化是指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简称“SPC-3D”技术)承接的项目;EPC是指工程总承包,即在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EP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的设计和采购工作,还可以在施工、安装及调试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服务,或负责施工管理,工程施工由其他承包商负责。

 对外投资:报告期内,公司设立盐城清新公司,充分利用盐城环保产业园独特的区位、资源优势及完备的功能配套,积极探索产业布局方略及与盐城环保产业园的合作;设立山东清新和山西清新公司,用于开拓山东、山西环保市场及业务;全资子公司新源天净设立清源矿业,主要用于石灰石及制品的购销。

 技术研发: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发展,长期持续投入研发基金和精力,致力于行业内领先的技术研发战略,推动公司业绩高速增长。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简称“SPC-3D”技术),对现役机组提效改造及新建机组实现SO2和烟尘的特别排放限值及深度净化带来创新性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受到了业内广泛认可和欢迎。该技术已成功应用于云冈电厂(300MW机组)、托克托电厂(600MW机组)、重庆神华神东电力重庆万州电厂(1050MW机组)、神华国华孟津电厂(2×600MW机组)、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2×630MW机组)等多台机组的脱硫除尘深度净化工程。其中,山西云冈电厂已于2014年12月25日通过了山西省环保厅的超低排放验收,成为山西省第一个单塔一体化超低排放项目。神华国华孟津电厂2×600MW机组烟气深度除尘除雾改造工程于2015年4月8日顺利通过168试运行,成为河南省首台通过168小时运行的“超低排放”环保升级改造机组。

 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520.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48%;实现利润总额22,956.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52.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81%;每股收益0.19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18,929.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255,232.48万元;每股净资产为2.40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上半年,公司因投资设立新增子公司山西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清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国电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和孙公司重庆市清源矿业有限公司,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出售减少北京中天润博水务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西咸新区中天润博水务有限公司、临汾润宇水务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元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开元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5-04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5年8月14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采用现场及传签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公司11层大会议室。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6人,传签方式参与表决董事2人),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开元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关于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外币),合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2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5-04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5年8月14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公司11层大会议室。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王月淼女士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规合法,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5-05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将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55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5.00元,扣除与发行股票直接相关外部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0,486,359.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1年4月14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07A6046-3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现已更名为平安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443066443018010028259、11012012101901,并于2011年4月26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05,693,549.46元,其中:747,092,300.00元为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5,084,172.73元为支付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装置收购款及其配套流动资金;32,500,000.00元用于缴纳控股子公司浙江清新天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天地”)注册资本;253,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88,017,076.73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电清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节能”)增资。累计发生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净额49,255,404.00元,超募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合计为34,048,213.54元。

 (三) 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本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43066443018010028259,该专户仅用于托克托电厂6台(1#-6#)600MW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项目所需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专户存款总余额为0元。

 2012年12月,本公司将该账户销户。

 2、超额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本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现已更名为平安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开设超募资金存储专户,账号为:11012012101901,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专户存款总余额为34,048,213.54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以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32,500,000.00元,存款账号为深圳发展银行东直门支行12012012101901。本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七天通知存款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上述存款不得质押。

 2015年上半年度,超募资金专户发生存款利息净额10,433.32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超募资金专户总余额为34,058,646.86元(含七天通知存款32,5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1年4月26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已更名为平安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

 (三) 期后事项

 根据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2,500,000.00元,用于缴纳盐城国电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15年7月22日,本公司提取了七天通知存款账户中的募集资金32,500,000.00元,取得存款利息479,700.00元。按照公司此前有关决议,缴纳了盐城清新的注册资本32,500,000.00元,投资给清新节能2,038,105.70元。

 2015年8月5日,我司注销了在平安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存款账户,销户产生了1,690.27元活期利息,按银行有关规定,该利息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

 

 三、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4月9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调整原用于缴纳浙江清新天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部分超募资金3,250万元的用途,用于缴纳子公司盐城国电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根据上述决议,本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使用超募资金3,250万元用于缴纳子公司盐城国电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无需要报告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问题。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5-05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托克托分公司脱硫资产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招银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9楼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招银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归属于托克托分公司脱硫设备,此部分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业务情况描述

 1、本公司将托克托分公司脱硫资产以市场公允价格出售给招银租赁,转让价款为本公司融资额40,000万元,然后公司再从招银租赁租回该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本公司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招银租赁支付所有租金后,以1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招银租赁购回。

 2、租赁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1-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3、租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租赁额、交易标的等条款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此项融资租赁项目,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为公司降低资金成本提供保证,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七、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展融资渠道,有利于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