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5-08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8月25日收到股东监事佘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佘建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时生效。佘建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佘建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5-08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下午两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泽华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卢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一致。卢武女士简历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卢武女士简历

 卢武女士,1973年出生,专科学历,1991年3月至2009年12月在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10年至今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上述任职单位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卢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5-08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提请公司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增加到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5年8月26日,电化集团持有公司股票65,0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9%。电化集团提出的增加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临时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议案不变。现对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重新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7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6日下午15:00至9月7日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

 5、出席对象:

 (1)凡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竹路4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已于2015年8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已于2015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2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竹路4号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邮政编码:411131。

 4、联系方式:电话:0731-55544048 0731-55544101(传真)

 联系人:李江、沈圆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9月7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3、在投票当日,“电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9月6日下午15:00至9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股东,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 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 (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