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2015年半年度报告,在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披露了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为进一步披露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中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详细情况,现将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拆分并重新排序后的公司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披露如下,同时修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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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