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接到本公司股东王泉平先生的通知,王泉平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63,375,000股的3.9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5年8月24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王泉平先生首次质押股权的相关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6)。
截止本公告日,王泉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8,542,500股(包括2014年度送股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形成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47%;已累计质押股份22,7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93%。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