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朱朝阳先生的通知,朱朝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2015年8月25日,朱朝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增持金额为200.78万元。本次增持前后,朱朝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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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朱朝阳先生将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三、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朱朝阳先生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工作。同时,公司将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