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与表决8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23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为了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进程,鉴于公司股东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刘伟实际控制公司)2015年5月21日存在减持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要求,刘伟放弃参与本次认购。同时因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特提请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1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1日
至201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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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佳都科技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及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7)、《佳都科技关于修订和补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刘伟解除非公开发行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刘伟、广州佳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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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5年9月10日08:3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战略管理中心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9月10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邮政编码:510665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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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