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15年9月22日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2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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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刊登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30)。因本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部分议案的内容存在变动,需进行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再行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故将原定于2015年9月2日(星期三)13点30分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5年9月22日(星期二)14点整。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规定。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22日 14点00分
2.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22日
至2015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15年7月11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邮编071000)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本部
联 系 人:李红强、于晓光
联系电话:(86-312)2197813、2197812
联系传真:(86-312)2197812
2.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