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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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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5-6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培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传真参加会议的董事6名。公司3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贵州芭田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15年8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2015年8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5-6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8月24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芭田)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0%,总资产的6.38%,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2年6月8日

 2、注册地址:瓮安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吴益辉

 4、注册资本:53,38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化肥(各种复合肥、新型肥料等)、化工原料、新材料、建筑材料的研发及产品的生产、购买、销售;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及矿产品的生产、购买、销售;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形成产品的生产、购买、销售。

 6、与公司关系:贵州芭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贵州芭田资产总额1,732,783,045.52元,负债总额1,234,901,384.60元,净资产497,881,660.92元,资产负债率为71.27%;2014年度,贵州芭田营业收入17,485,697.41元,利润总额-36,030,557.48元,净利润-27,001,020.28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5年6月30日,贵州芭田资产总额1,881,023,696.19元,负债总额1,405,649,155.36元,净资产475,374,540.83元,资产负债率为74.73%;2015年1-6月,贵州芭田营业收入21,817,332.31元,利润总额-29953104.00元,净利润-22,507,120.09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的贷款提供额度为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贵州芭田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积担保总额为2亿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2.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5-7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星期四)—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时—2015年9月11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日

 6、参加会议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8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联系人:熊小菊 刘耿豪

 6、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

 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0;

 2、投票简称:芭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确认托票委托完成。

 5、投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申请数字证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

 2、会议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3、会议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4、联系人:熊小菊 刘耿豪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

 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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