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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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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由于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钕铁硼磁性材料的市场需求不旺,市场价格受到一定制约。面对严竣的市场形势,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通过优化主导产业钕铁硼磁性材料的产品结构,扩大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积极推行成本控制体系,维持了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下,公司201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2,671,897.92元,上年同期为393,728,287.02元;营业利润-42,081,462.67元,上年同期为-16,179,258.06元;净利润-46,014,354.64元,上年同期为 -9,255,201.67元。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5-047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9:30在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8名,董事胡天高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徐文财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杜建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见附件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15年8月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公司股东的推荐,提名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许晓华先生、姚湘盛先生、魏中华先生6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蒋岳祥先生、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3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津贴每人为5万元/年(含税)。(董事候选人简历附件2)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九位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在换届选举前,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直至第七届董事会由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5年8 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78.51万元。公司同意以募集资金1,178.51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5)第000227号),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受让赣州通诚磁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因公司主营业务已发生变更,结合公司品牌发展战略需要,拟将公司名称由“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名称在取得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一、二、五、六、八项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101,560,596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于2015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2,926,168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4,486,764元。

 二、原《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2,926,168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87,565,227股,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25.53%;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236,624股,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6.19%。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44,486,764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87,984,247股,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42.29%。 

 附件2: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文财先生,1966年1月出生,博士,副教授。曾任教于浙江农大经贸学院、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横店社团经济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曾荣获中国总会计师特殊贡献奖。

 徐文财先生未持有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胡天高先生,1965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东阳中国银行副行长,横店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资金运营总监、审计总监,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商银行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胡天高先生未持有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厉宝平先生,196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东阳市第八建筑公司副总经理,横店集团得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助理、总裁工作室副主任、人才劳资委主任,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投资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厉宝平先生未持有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许晓华先生,1963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工、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中共浙江省十二、十三次党代表;曾就职于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中电集团14所)、东阳市经济委员会;曾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秘书,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原横店集团联宜电机有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浙江省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浙江省151第一层次人才等称号。

 许晓华先生未持有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姚湘盛先生,1975年6月出生,本科,经济师,太原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曾任浙江省长衢建设集团温州分公司总经理,浙江省东阳市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公司总经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办综合管理部部长、总裁办副主任、总裁特别助理,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横店集团山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姚湘盛先生未持有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魏中华先生,1983年9月出生,本科,助理经济师。曾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功能材料部副部长、副总监、总监;现任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魏中华先生未持有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岳祥先生,1964年12月出生,管理学、统计学博士,教授。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助理、经济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瑞士统计学会会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社会经济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中国数学力学物理学高新技术交叉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浙江省计量经济学会副会长,浙江省质量学会副会长,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岳祥先生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辛茂荀先生,1958年8月出生,学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电算化教研室主任、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院长;现任山西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辛茂荀先生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钱娟萍女士,1964年12月出生,学士,会计学研究生,副教授。曾任职于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国际会计系副主任;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钱娟萍女士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5-048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2名,监事会主席任立荣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杨劲松先生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15年8月届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厉国平先生、王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许泽立先生担任(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在换届选举前,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直至第七届监事会由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发行申请文件内容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8.5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1、厉国平先生,1973年3月出生,本科。曾任东阳市公安局李宅派出所民警、东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东阳公安局横店派出所副所长等职。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副总裁,兼任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厉国平先生未持有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王力先生,1979年12月出生,研究生。曾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办高级主管、财务管理部部长,浙江横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太原刚玉工程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力先生未持有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许泽立先生,1985年11月出生,本科。曾任华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横店集团联宜电机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主任。现任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曾获东阳市科技进步奖等荣誉。

 许泽立先生未持有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简称:太原刚玉 证券代码:000795 编号:2015-049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5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4,468,085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9.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9,999,999元,主承销商直接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1,350.00万元后,转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金额为216,499,99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8月14日到账,并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和信验字(2015)第000064号《验资报告》确认。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5)第000227号),截至2015年8 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78.51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178.51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78.51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截至2015年8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78.51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1,178.51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5)第000227号),保荐机构也对此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董事会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发行申请文件内容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8.5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鉴证,出具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5)第 000227号),认为太原刚玉管理层编制的《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8月21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太原刚玉截至2015年8月21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太原刚玉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太原刚玉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太原刚玉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5-050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赣州通诚磁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2015年8月25日,公司与东阳市通诚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通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36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东阳磁材持有赣州通诚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通诚)的100%股权,此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赣州通诚100%的股权。

 赣州通诚控股股东为东阳市通诚磁材有限公司,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受让股权不属关联交易,也不属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2、2015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赣州通诚磁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建奎;成立日期:1997年8月;注册资本:34293万元;经营范围: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棕刚玉系列产品、物流设备与控制和信息系统、金刚石制品及磨具的生产、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火力发电、供热,焦炭、铝钒土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82,520.75万元,营业收入为77,941.54万元,净利润为1,224.11万元。

 2、东阳市通诚磁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剑锋;成立日期:2003年6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磁性器材、电子元器件销售加工。

 东阳通诚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2,262.24万元,营业收入为10,992.03万元,净利润为-2,017.08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赣州通诚磁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剑锋;成立日期:2006年12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财务报表审计,其资产总额为8,397.59万元,负债总额为5,469.78万元,净资产为2,927.81万元,营业收入为947.12万元,营业利润为-241.96万元,净利润为-232.8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3.56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东阳市通诚磁材有限公司(出让方)

 乙方: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

 (二)协议签署时间:2015年8月25日

 (三)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

 以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截止2015年3月31日《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赣州通城磁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所涉及的赣州通城磁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青天评报字[2015]第QDV1035号)之评估值3,587.40万元人民币为作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3600万元。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根据各自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批准,并经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章之日起生效。

 五、受让股权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受让东阳磁材持有赣州通诚的100%股权,主要是为进一步做大做强钕铁硼磁性材料产业。本次受让股权完全按市场价格进行,本次股权受让将会改变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5-051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14:30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至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8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15年9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三”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1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有关内容。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9月11日9:00-17:00。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企业大道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795”。

 2、投票简称:“刚玉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刚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二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三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4)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式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陆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企业大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艳 赵娜

 联系电话:0351-5501213

 传 真:0351-5501211

 邮 编:030110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注2: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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