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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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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铝价大幅下跌,市场形势较往年更加严峻。公司积极应对市场挑战,深入内部挖潜,加强市场化运作。以运营转型、市场化改革、创新驱动为抓手,持续优化供电结构,改善产品销售结构,降低综合采购成本。较好地消化了铝价下滑的不利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8747.59万元,同比下降0.66%,原因是铝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净利润4826.94万元,同比下降54.97%,原因主要是铝价大幅下跌和赵固能源公司效益下降。

 由于国际油价大幅度下跌等原因,万吉能源于报告期内未取得勘探收入。我公司已于2015年5月27日发布了《公司关于油气业务的进展公告》,对油气勘探业务风险进行了提示。我公司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督促西藏吉奥高和刘坤芳先生克服困难,争取完成2015年业绩承诺。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5-05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全部参与审议和表决。

 (四)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半年报编制要求,全体董事、高管人员对该报告进行审阅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查阅。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二)2015年度公司向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销售铝合金产品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2015年度,公司将向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销售铝合金产品4000-5000吨,预计金额全年不超过6000万元。此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之前12个月内,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关联董事蒋英刚、周传良、黄振彬、马达卡、卢东亮为其派出董事,全部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与中铝郑研院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5-056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8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六届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向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销售铝合金产品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全年不超过6000万元。

 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关联董事蒋英刚、周传良、黄振彬、马达卡、卢东亮全部回避了表决。本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研院公司)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改制成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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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本年年初至2015年8月19日,本公司与郑研院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26.33万元(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82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伟

 主营业务:铝镁矿产品综合利用研发及产销;铝镁及其合金制品等。

 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关联人郑研院公司为2015年新设公司,截止2015年6月底,郑研院公司总资产47037.14万元,净资产22767.96万元;2015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2958.63万元,净利润2767.96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之前12个月内,郑研院公司是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二)条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郑研院公司是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与本公司有多年的业务关系,双方合作顺利,上述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合同有效期和产品数量:2015年度,公司将向郑研院公司销售铸造铝合金棒系列产品4000-5000吨,预计金额全年不超过6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产品单价按照发货订单各品种约定以铝锭现货价加按双方沟通的加工费计算结算。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月分两次向本公司支付货款(15日、26日)。结算日郑研院公司应付清已供货的货款。经本公司同意,郑研院公司可以支付当月不超过30%承兑汇票,郑研院公司需承担银行同期延期支付的利息。本公司收到货款后向郑研院公司开具相应金额17%增值税发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履行公司内部合同的审批程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郑研院公司销售铸造铝合金棒系列产品,属本公司正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定价方式以铝锭现货价加按双方沟通的加工费计算结算,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认为该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有积极意义。

 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立斌、孙响林、文献军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一)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全部回避了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该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价格以公开的铝锭现货价格为基础加按双方沟通的加工费计算结算,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六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向郑研院公司销售铝合金铸锭购销合同。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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