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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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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本年度的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2015年上半年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到来,传统的实体制造业下行压力巨大,电缆行业产能过剩、需求下降、利润微薄、成本上升的矛盾更加突出,电缆业务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压力和生存考验。面对新行业形势、新的挑战以及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最大限度上克服了外部市场环境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基本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指标,主要业绩指标均较去年同期有一定的提升。公司2015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2,074,549,858.53元,较上年同期提高0.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79,197,022.6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2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1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5年5月出资32,113.97万元,收购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自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之日2014年6月20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陈沛云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4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陈沛云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21日以书面、传真加电话确认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张论业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 2015年 8 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公司股份总数1,073,16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进行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每10股送红股11股,现金分红每10股分3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326,796,00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金额不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接受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董事陈沛云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广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公司股份总数

 1,073,16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10股,进行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每10股送红股11股,现金分红每10股分3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326,796,000股。

 在本次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根据本次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见章程修改对比表):

 章程修改对比表

 ■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广告。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5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8月21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论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详细内容见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 2015年 8 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公司股份总数1,073,16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进行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每10股送红股11股,现金分红每10股分3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326,796,00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金额不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接受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广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107,31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07,316万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1股,共送118,047.6股。本次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32,679.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在本次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根据本次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见章程修改对比表):

 章程修改对比表

 ■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67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培育新增长点等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接受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集团”)提供的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并使用该笔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一年。根据上市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到期后视需求情况可连续、滚动使用。该笔资金为无息资助,公司亦不需要对该笔资金的使用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汉河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其向公司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015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陈沛云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 汉河集团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

 法定代表人:张思夏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8月18日

 经营范围: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管理经营;批发零售:国内商业(国家禁止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汉河集团总资产250353万元,净资产101479万元,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62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5年6月30日,汉河集团总资产350673万元,净资产234046万元,实现净利润1347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汉河集团持有公司69.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汉河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系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

 公司同意接受控股股东汉河集团提供的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并使用该笔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一年。根据上市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到期后视需求情况可连续、滚动使用。本次关联交易系关联方无息资助。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不扩大贷款规模的前提下增加长期借款规模,降低短期借款占比,用以改善贷款期限结构并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等的需求;同时,采取包括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在内的多种方式融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及时满足公司资金使用需求,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无息,融资手续简便,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不会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汉河集团及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与汉河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汉河机械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49万元,因收购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欠汉河集团13918万元。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8人,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8人。在审议该议案时,1名关联董事陈沛云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接受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沛云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公司主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补充公司现金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诚信的原则,提高公司整理运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取得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但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8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大会拟定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5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15:00至2015年9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接受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议案1、议案3需要经特别决议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三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5年9月10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青岛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6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817462传真:0532-88817759

 联系人:王正庄、张大伟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498”。

 2.投票简称:“汉缆投票”。具体由公司根据公司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汉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 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 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 3 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汉缆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汉缆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5分钟就可激活成功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会议联系方式:

 青岛崂山九水东路 628 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817759 传真:0532-88817462

 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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