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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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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中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稳定增长的新常态。面对这一新常态,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在全面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带领全体员工,继续进行技术创新、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9,844,867.2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7.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12,300.5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60%,实现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2、报告期内,公司终端展示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新开拓了一批优质客户。

 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推出了新一代矩阵式3D数字化设备和桌面型3D数字化设备,公司3D数字化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外行业先进水平,可广泛应用于互联网电商、文物保护和数字博物馆、医疗美容、科普教育、影视游戏等领域。

 4、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经营管理,持续推进流程优化、全面预算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员工工作效率和业务整体的运营效率,为业务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44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024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7,024万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4,048万股。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及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4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康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46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10日,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刘梦龙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2015年8月11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62,780,720.00元。

 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024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7,024万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4,048万股。

 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公司传统业务稳定持续增长、新兴业务成长可期的实际情况,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广大投资者诉求及增强股票交易流动性等因素,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与公司的业绩相匹配。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内幕信息的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在非交易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当日公司董事会组织五位董事(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一半)就该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并于次日进行了公告,尽可能减少内幕信息传播时间。在该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告知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务必严格保守公司的内幕信息。

 五、其他

 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4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及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尚展示”)为解决自有办公场地问题,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拟与深圳市乐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安居”)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易尚数字”、“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易尚展示以现金方式出资2,601万元,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乐安居以现金方式出资2,499万元,占合资公司49%的股权。合资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总部办公大楼,竞拍土地及建设总部办公大楼预计总投资不超过13亿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2015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及对外投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方介绍

 名称:深圳市乐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南天浩商住楼2栋2-B11;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张庆杰;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收购(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装饰材料、建材家私的销售;

 其他:张庆杰为乐安居的实际控制人,张庆杰通过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易尚展示0.5875%的股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定名称: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万元人民币;

 拟定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302;

 拟定经营范围:3D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数字多媒体的研发与应用;数字化扫描成像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三维体验服务;3D打印服务;3D打印产品销售;创意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品牌展示策划、设计、推广服务;商业空间展示设计及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及工程施工;承办展览展示;展览展示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应用。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拟定股权结构:易尚展示以现金方式出资2,601万元,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乐安居以现金方式出资2,499万元,占合资公司49%的股权;

 拟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易尚展示委派三名董事,乐安居委派两名董事;

 拟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易尚展示委派两名监事,乐安居委派一名监事;

 2、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易尚数字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成功竞拍该地块后,易尚数字将在该地块上建设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预计总投资不超过13亿元。拟竞拍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挂牌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宗地编号:A002-0047;

 宗地总面积:6026.38平方米;

 宗地坐落:宝安中心区;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容积率≤小于或等于6;

 起始价:80,900万元;

 挂牌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6日。

 如果成功拍得A002-0047地块,公司和乐安居通过按所持股权比例对易尚数字进行增资或借款的方式解决购置土地款的问题。公司预计提供的增资款或借款合计不超过6.63亿元。在按比例增资或借款过程中,如果公司资金不足,不足部分由乐安居先行垫付,垫付资金预计不超过3.00亿元。后续公司以自有资金或总部办公大楼建成后以物业权益偿还所垫付资金。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建设资金拟由易尚数字通过向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如果竞拍失败,建设易尚创意科技大厦的计划终止,通过注销合资公司等方式收回所投资金。

 四、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乐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条 双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拟定名称: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

 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壹佰万元整(小写:51,000,000.00元);

 拟定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302;

 拟定经营范围:3D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数字多媒体的研发与应用;数字化扫描成像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三维体验服务;3D打印服务;3D打印产品销售;创意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品牌展示策划、设计、推广服务;商业空间展示设计及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及工程施工;承办展览展示;展览展示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应用。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拟定出资方式: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601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499万元。

 拟定股权结构:甲方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乙方占合资公司49%的股权;

 拟定法定代表人:由易尚展示委派人员担任;

 拟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易尚展示委派三名董事,乐安居委派两名董事;

 拟定董事长:由易尚展示所委派的董事担任;

 拟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易尚展示委派两名监事,乐安居委派一名监事;

 拟定总经理:由乐安居推荐,董事会聘任;

 拟定财务总监:由易尚展示推荐,董事会聘任。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合资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易尚创意科技大厦。该地块位于宝安中心区,宗地号为A002-0047,宗地面积6026.38㎡,建筑面积36170平方米(具体以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预计总投资为13亿元。双方按在合资公司中所持有股权比例承担甲方总部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摘牌及后续开发的全部资金。

 第三条 如果合资公司成功拍得A002-0047地块,甲方和乙方通过按所持股权比例对易尚数字进行增资或借款的方式解决购置土地款的问题。在按比例增资或借款过程中,如果甲方资金不足,不足部分由乙方先行垫付。后续甲方以自有资金或总部办公大楼建成后以物业权益或通过其他合理方式偿还所垫付资金。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建设资金拟由合资公司通过向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第四条 如果合资公司竞拍失败,建设易尚创意科技大厦的计划终止,双方同意以注销合资公司等方式收回所投资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意向书或就本项目与第三方合作,否则应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合资公司及对外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公司总部办公大楼,解决困扰的自有办公场地问题,保障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拟投资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存在一定竞拍失败的风险。如果竞拍成功,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投资资金压力。

 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进展等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4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9月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8、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日。

 9、会议主持人:刘梦龙董事长。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及对外投资的议案

 上述第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会议登记时间

 2015年9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5年9月7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75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4)输入委托股数。

 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邮政编码:518048

 联 系 人:王震强、刘康康

 联系电话:0755-36676600-8022,0755-36676600-8613

 传真号码:0755-8383079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附件一: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8日下午14:30举行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9月7日17:00之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5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4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60,000股,发行价为10.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028,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059,862.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968,937.36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4月21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939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0,606,667.74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4,968,937.36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362,269.62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39,530.3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01,8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2、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按列支项目情况表

 ■

 此次募集金使用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5月6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9993号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世界广场支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然后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审批后予以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会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会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定期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自觉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审计。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合法合规。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世界广场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下属二级网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由一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签订。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4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以下错误:

 1、将“委托理财情况”中应按“单位:万元”填写,错按“单位:元”填写;

 2、将“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中17,560,000“股”错写成17,560,000“万股”,将440.18“万元”错写成440.18“元”。

 更正后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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