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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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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路养老基金大军将进入市场投资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将扩大外部投资管理人需求

 沉淀于地方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预留一部分支付费用之后,可用于投资的最大理论值应接近3万亿元,但考虑到地方上解程序渠道和最大限度减少对地方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影响等因素,真正能上解到中央进行投资的规模约为2万亿元左右;如果再考虑到资金上解过程肯定是逐年分期完成,启动之初应有几千亿元的盘子。此外,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之后,基本养老保险每年形成的缴费就达5600亿元(单位和个人),这部分基金流当年即可直接上解到中央受托机构。于是,按《管理办法》规定的30%权益类产品投资比例上限推算,每年进入股市的规模能有几千亿元。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性质不同于此前早已运营的主要来自于财政转移支付的全国社保基金,所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作为受托机构需要新搭台子,建立一套有别于现成的风控体系和管理体制。对众多的外部投资管理人来讲,面对这个新生事物也是一个新挑战,整个金融市场的链条既需要进行磨合与适应,又需要建立新的管理体系。此外,与各省委托人也需要建立起正常的工作机制。目前,在1.5万亿元的受托资产规模下,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有18家境内的外部投资管理人,其中基金公司16家,券商2家。可以相信,几年之内,待2万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完全上解到位之后,对外部投资管理人的需求将翻一番。

 2、年金基金激增将扩大年金运营机构数量需求

 第二支柱年金基金的缴费收入主要来自三个部分:一是来自企业年金自然缴费增量部分,每年逾一千亿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之后建立年金的缴费增量,每年将近千亿元;三是修订20号令对年金结构实施改革之后释放的“制度红利”,届时,一旦降低建立年金的门槛,年金参与率得以提高,广大中小企业成为建立年金的主力军,第三部分的缴费增量难以估量,它将完全取决于下半年年金制度结构改革的认知和力度,取决于是否达成有效共识。

 尽管如此,可以预测到的有两点:一是随着年金基金规模的激增,对投资管理人的需求将显性化。截至2014年底,在全部20家投资管理人中,就基金运营的份额来讲,保险机构运营的占51%,基金和券商合计占49%;就20家投资管理人的结构来讲,有11家是基金公司,4家养老保险公司,3家保险资管公司,2家券商;就第一和第二部分的增量来讲,明年累计余额超过万亿元已无悬念,相信在几年之内将需要更多的投资管理人。二是2011年发布第11号部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和2013年颁布第23与24号令之后,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得以扩大,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制度得以建立,年金基金投资效率大大提高。加之经过7-8年的艰苦奋斗之后,去年和今年是大部分企业年金运营商从“政策亏损期”转向到“市场盈利期”的转折点,企业年金的形象、地位、作用等都有所变化。如果在下半年修订20号令的力度很大、非常到位,比如引入“自动加入”(AE)机制等,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数量将会陡增,年金基金增量有可能产生一次飞跃,扩大资格发放范围无疑将再现10年前争取参评资格的热潮。

 3、商业养老保险延税试点启动将建立“第三资产池”

 商业养老保险延税试点的启动对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来说,意味着在20年前郑重建立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个第一层次和10年前建立企业年金这个第二层次之后,开始着手搭建第三层次,对居民而言意味着开始建造“三条腿板凳”的第三条腿,对投资市场来说相当于建立起养老基金的“第三资产池”。顾名思义,由于是“延税”,不管其制度设计如何,参与范围基本在纳税人范畴之内。随着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在缴费比例或免税额大致相当的设计下,“第三资产池”的理论值应该与目前的年金制度差不多,当然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由此可以预测到,这个资产池的规模也是相当可观的。从投资的角度看,第三资产池对投资管理人和其他管理人具有很大的需求,继全国社保、企业年金(含职业年金)之后,很有可能成为第三个养老金管理机构资格的认定系列。重要的是,作为个人版的401k也好,或说中国版的IRA也罢,在养老金大家庭中,它是一个新成员;在养老金市场上,是一个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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