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8月24日起,对通过中金公司手机APP、网上交易、柜台交易方式申购本公司下述开放式基金以及活动期间新发行的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给予前端申购费率优惠。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金公司手机APP、网上交易、柜台交易方式申购本公司下述开放式基金及活动期间新发行的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

 ■

 ■

 三、优惠活动时间

 优惠活动时间:2015年8月24日起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中金公司或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中金公司或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四、具体优惠措施

 1、投资者通过中金公司手机APP、网上交易、柜台交易方式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按原费率四折优惠,且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中金公司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重要提示

 1、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基金网上交易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2、上述基金优惠前的申购费率参见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3、中金公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A类份额与B类份额于2015年8月24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简称:钢铁分级,代码:502023;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简称:钢铁A,代码:502024;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简称:钢铁B,代码:502025。

 经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钢铁分级 2015年8月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钢铁A 2015年8月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1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1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钢铁B 2015年8月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9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0.999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A类份额与B类份额于2015年8月24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简称:新丝路,代码:502026;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简称:新丝路A,代码:502027;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简称:新丝路B,代码:502028。

 经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新丝路 2015年8月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新丝路A 2015年8月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1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1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新丝路B 2015年8月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9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0.999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