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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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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5-030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8 月 18 日、8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2、经向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确认,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部》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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