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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9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四川绵阳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15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文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刊登于2015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的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使其注册资本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国际市场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投资100万美元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信息以有权政府部门批准内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该全资子公司设立的后续具体事宜。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产品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进行技改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产品竞争力,会议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的方式投资6,700万元对绵阳基地现有的氟草烟、绿草定产品生产线进行技改,并新建部分环保装置及库房设施。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快达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达农化”)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期限已到,为保证快达农化正常的生产经营,并满足搬迁技改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会议同意快达农化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如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授信。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快达农化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贷款金额,并可以快达农化自身未抵押资产为其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快达农化向银行授信贷款的后续具体事宜。
以上第一、五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