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2015-041号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上午九时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西王工业园办公楼806会议室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列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4年8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确定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即延长至2016年8月19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棣、孙新虎、王红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4年8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确定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授权期限为一年。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延长授权期限为一年,即延长至2016年8月19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棣、孙新虎、王红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年9月8日(星期二)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2015-042号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9月8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

 截止2015年9月1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西王工业园办公楼211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关于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

 (一)截止2015年9月1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与现场投票股东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年9月6日、9月7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及联系地点

 登记地点:山东邹平县西王工业园办公楼818室食品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马立东、王建翔

 电 话:0543-4868888

 传 真:0543-4868888

 邮 编:25620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的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的事项进行投票,相关信息如下:

 ■

 3、投票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股东投票代码:36063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的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情况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西王食品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投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的起止时间:2015年9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谨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一)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其它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指示如下:

 ■

 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2015-040号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无条件通过

 发审委审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核。根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