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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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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5-069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Meilele Inc(美乐乐)18.21%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每股转让价格为6美元向美乐乐原股东受让10,999,999股股份;同时,公司对美乐乐进行增资,以每股9.00946189美元认购美乐乐增发的优先股200万股。本次总交易对价约为84,018,918美元。在完成相关股份转让交割及增资事项后,公司将持有美乐乐12,999,999股股份,约占美乐乐已发行全部股份的18.21%,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并有权向美乐乐委派一名董事,但未取得实际控制权。

授权公司营销部门签署与此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股份转让及增资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北京投融有道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100万元对北京投融有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标的公司”)进行投资,投资方式为增资及股权受让,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营销部门签署与此次对外投资正式文件及办理相关股份转让及增资手续。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25%的股份,成为标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标的公司及其现有股东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北京投融有道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16******

标的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号******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337.6553万元

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玉泉,中国籍,1979年出生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金融信息服务(未经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

北京投融有道科技有限公司创立于2013年,是国内最具创新性和成长性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之一。北京投融有道科技有限公司是“金融一号店(jr1.cn)”的独资运营商。“金融一号店”拥有从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创立至今已将“金融一号店”打造成行业知名、资产安全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2015年4月,“金融一号店”成为首家登陆京东股权众筹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公司拟通过增资及股份转让方式,持有标的公司25%股份投资金融一号店,标志着公司将正式切入消费金融领域,同时更是完善“互联网+泛家居”生态系统金融闭环的关键一步。公司拟通过布局消费金融领域,以系统的合力打通、优化上下游产业链,重塑产业结构,同时,借助该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为生态系统内上下游产业链及消费者提供延伸金融服务,以金融粘性吸附上下游更多优质的产业发挥优势效用,挖掘更庞大、长尾的互联网人群,尤其是向80后、90后消费主力及新蓝领、中低收入等多层面人群精准延伸,助力国内销售快速增长,有效提升整个生态系统的商业价值。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理想家居囯际有限公司(暂定名);

英文名称:Ideal Homes International Limited;

设立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换汇100万美元,作为投资的资金来源;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国际市场合作开发;进出口贸易等。

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具体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及商业登记署登记为准,授权公司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工商注册相关事项。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助于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及时获取国际市场最新消息,加快公司的国际化发展进程。同时,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利用香港国际贸易优势及在税收、融资和汇率等政策优势,进一步拓展新兴市场的采购及销售渠道,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5-072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5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9日起连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7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停牌及进展公告。公司正在全面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基本完成,其他各项工作正在加紧推进;

2、经前期论证,初步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泛家居供应链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并补充营运资金。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同国内知名家居电商平台Meilele Inc(美乐乐)及其股东就投资比例及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和增资合同及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泛家居供应链智能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具体规划、运营模式、建设规模等要素已明确,公司将根据与相关各方达成的合作事项尽快完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初步确定为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投资者此次认购的股份需锁定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与其他意向投资者仍在进行沟通协商,公司将尽快与意向投资者确定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并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将协调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待各项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5-071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Meilele Inc(美乐乐)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概述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8月19日与Meilele Inc(以下简称“美乐乐”)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协议合作对方情况

合作对方名称:Meilele Inc(美乐乐)

合作对方类型: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

合作对方住所:位于Osiris International Cayman Limited, Suite#4-210,

Governors Square, 23 Lime Tree Bay Avenue, PO Box32311, Grand Cayman KY1-1209, Cayman Islands。

合作对方主要负责人:高扬,美国籍,1965年出生

合作对方简介:美乐乐是一家知名的以O2O经营模式运营家具销售和家居服务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其通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附属企业运营“美乐乐家居网”。“美乐乐家居网”是中国网上家居产品销售领域的领先品牌,是中国家居领域最受消费者欢迎和最具行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网站之一,也是中国领先的家居电商O2O平台。

三、合作内容及方式

甲方: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Meilele Inc(美乐乐)

1、充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利用甲方实体渠道资源和乙方“美乐乐家居网”的流量资源优势,对甲方线下大型家居体验馆实体店进行互联网化改造,共同打在O2O泛家居线下开放平台店,吸纳第三方品牌入驻,塑造泛家居电商新业态。

2、甲方拟促成其投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植入“美乐乐家居网”,共同开展供应链金融与消费金融等增值服务业务,以提高平台商家和供应商的黏性,有效提升平台流量转化率。

3、甲方拟投资建设泛家居供应链智能服务平台项目,乙方提供平台IT技术支持,负责平台技术架构设计及软件开发、测试、运维,提供平台大数据分析技术服务。

4、本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具体合作合同的基础。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本协议附件或其他合同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签署将推动合作双方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促进双方在相关业务领域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公司将借助美乐乐在家居O2O电商领域运营的经验及流量资源优势对线下营销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共同打在O2O泛家居线下开放平台店,吸纳第三方品牌入驻,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手段为上下游产业链提供延伸金融服务,有助于公司汇集庞大的高精准、强粘性的客户群体,助力公司全面推进“互联网+泛家居”一体化战略布局。

五、相关说明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下文件,合作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5-070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Meilele Inc(美乐乐)18.2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5年8月19日,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Meilele Inc(以下简称“美乐乐”或“标的公司”)原股东(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美乐乐签署了《优先股购买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优先股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以每股转让价格为6美元向美乐乐原股东受让10,999,999股股份;同时,公司对美乐乐进行增资,以每股9.00946189美元认购美乐乐增发的优先股200万股。本次总交易对价约为84,018,918美元。在完成相关股份转让交割及增资事项后,公司将持有美乐乐12,999,999股股份,约占美乐乐已发行全部股份的18.21%,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并有权向美乐乐委派一名董事,但未取得实际控制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一致同意该投资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营销部门签署与此次对外投资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相关股份转让及增资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资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对外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和股份转让增资相关情况见下表:

序号转让方/增资标的名称公司类型注册地址股份转让 /增资股数

(股)

增资对价

(美金)

1Lightspeed Venture Partners VIII, L.P.(光速创业投资美国基金8期)有限合伙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大开曼岛 KY1-1104 Ugland楼邮政信箱309)369,5282,217,168
2Lightspeed Venture Partners VIII, L.P.(光速创业投资美国基金8期)有限合伙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大开曼岛 KY1-1104 Ugland楼邮政信箱309)1,328,3847,970,304
3Lightspeed Venture Partners VIII, L.P.(光速创业投资美国基金8期)有限合伙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大开曼岛 KY1-1104 Ugland楼邮政信箱309)1,330,3997,982,394
4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 L.P.(光速安振中国创业投资基金I期)有限合伙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大开曼岛 KY1-1104 Ugland楼邮政信箱309)204,7971,228,782
5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 L.P.(光速安振中国创业投资基金I期)有限合伙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大开曼岛 KY1-1104 Ugland楼邮政信箱309)1,137,7576,826,542
6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A, L.P.(光速安振中国创业投资基金I-A期)有限合伙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大开曼岛 KY1-1104 Ugland楼邮政信箱309)28,006168,036
7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A, L.P.(光速安振中国创业投资基金I-A期)有限合伙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大开曼岛 KY1-1104 Ugland楼邮政信箱309)155,589933,534
8VERTEX ASIA INVESTMENTS PTE. LTD.(祥峰投资)有限合伙250 North Bridge Road, #05-01, Raffles City Tower, Singapore (179101)(新加坡莱佛士城大厦#05-01, 250桥北路)2,603,24415,619,464
9K2 Partners L.P.(K2 一期)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c/o Internatioanl Corporation Services Ltd., Harbour Place, 2nd Floor,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P.O. Box 472,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06, Cayman Islands (乔治城港湾广场2楼103南堂街邮政信箱472)3,211,36219,268,172
10K2 Partners II L.P(K2 二期)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Governors Square, West Bay Road, PO Box 10085, Grand Cayman, KYI-1001, 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大开曼岛 KY1-1104 Ugland楼邮政信箱309)228,3901,370,340
11Ace Investments International Limited(一流投资国际有限公司)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Suite 2006, 20th Floor, 340 Queen's Road Central,Hhong Kong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340号20层2006号套房)402,5432,415,258
12Meilele Inc(美乐乐)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Suite #4-210, Governors Square, 23 Lime Tree Bay Avenue, PO Box 32311, Grand Cayman KY1-1209, Cayman Islands2,000,00018,018,924
合计12,999,99984,018,918

注释:其中序号1-11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基本情况;序号12为签署《优先股购买协议》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Meilele Inc

2、标的公司类型: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

3、标的公司住所:位于Osiris International Cayman Limited, Suite#4-210, Governors Square, 23 Lime Tree Bay Avenue, PO Box32311, Grand Cayman KY1-1209, Cayman Islands

4、标的公司主要负责人:高扬,美国籍,1965年出生

5、标的公司发行股份情况: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共发行股份69,407,721股。

6、标的公司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本次转让增资前持股比例本次转让增资后持股比例
Derby Win Investments Limited13.10%12.73%
Landers Markets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7.46%7.25%
其他79.44%61.81%
GUANGDONG YIHUA TIMBER INDUSTRY CO.,LTD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18.21%
合 计100.00%100.00%

7、标的公司简介

美乐乐是一家知名的以O2O经营模式运营家具销售和家居服务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其通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附属企业运营“美乐乐家居网”。“美乐乐家居网”是中国网上家居产品销售领域的领先品牌,是中国家居领域最受消费者欢迎和最具行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网站之一,也是中国领先的家居电商O2O平台。

美乐乐通过股权及协议控制的方式,控制包括成都乐美饰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乐美饰家贸易有限公司、天津美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木木原家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木木原家居有限公司、上海乐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凯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思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象限家居设计有限公司、北京云游科技有限公司等实体。这些实体经营生产活动共同构成了美乐乐公司的整体业务。

8、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5年3月31日2014年度12月31日
总资产50,845.1755,046.94
净资产10,255.5320,372.72
 2015年1-3月2014年度
营业收入28,677.28128,209.98
净利润-5,707.45-13,344.65

(以上数据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整理而成,未经审计)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美乐乐关于2015年度经营计划的说明》,2015年度营业收入目标为18亿元人民币。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卖方:美乐乐转让方

买方: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1、出售和购买股份:受限于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交割时,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和转让、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该等股份免于所有负担,并且包括其现有拥有的以及以后可能具有的所有权利。

2、交割:标的股份买卖的完成应于双方书面同意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2.1 交付物:受限于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交割时,卖方应向买方交付经卖方妥为签署的对买方出具的标的股份转让文书和买方可能要求的为使买方登记为标的股份之股东的其他文件等。

2.2支付对价:受限于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买方应在交割时以美元将对价以现金或现汇方式支付至卖方指定的账户。

2.3上述2.1和2.2所述交易是互为条件的且应在同时发生,从而当一方发生任何违约时,另一方没有义务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

3、买方的权利和义务:买方同意,其购买的标的股份应受限于下了文件的规定:不时修订和重述的公司之投资人权利协议、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协议以及公司章程。一旦交割,买方应享有该等投资人权利协议、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协议、公司章程规定的与标的股份相关的权利。

4、若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未完成交割,则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各方根据约定解除协议并不影响该方根据本协议或相关法律享有的主张或损害赔偿的权利。

(二)《优先股购买协议》(增资协议)主要条款

标的公司:Meilele Inc(美乐乐)

投资者: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1、购买及发行股票合同

1.1 交割日: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授权200万股的发行;

1.2出售和发行购买的股票:每股价格9.009461998美金,截至收盘时,投资者购买的股份将会缴足且无任何产权连带负担;

1.3买卖交割:根据条款1.2规定,买卖的交割应在文件签署和交换时完成,在条款2、条款3条件达成后5天内完成交换文件和签字。

1.4可交付成果

a、支付:在交割时以美元将增资款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至标的公司指定的账户。b、在交割时,美乐乐应提供给投资者如下资料,其中包括:

I、投资者签署的股份认购证明;II、同意此项交易的董事会决议;III、股东名册;IV、所有相关方签署的交易文件V、其他文件。

以上a、b款中所描述的交易是相互依存的,交易时,若一方违约,则另一方没有义务继续完成交易义务。

2、交割时投资者义务

2.1尽职调查:投资者应对标的公司的所有业务、法律及财务进行尽职调查至其合理的满意结果。

2.2投资审批: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交易相关审批应已完成,包括投资者的内部审批和所有的任意政府或管理机构的认可(如需),包括但不限于如前所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出于美元购买价格汇款考虑的审批(如需)。

3、交割时标的公司的义务条件

3.1交易文件。标的公司需正式执行以下交易文件并呈报投资者:

I、合并协议;II、投资者权利协议修正案;III、优先认购权和互购协议修正案。

3.2执行:投资者应在交割日前执行和遵守此处提出或涉及的所有应该遵守的协议、义务和条件。

3.3同意:投资者应获得本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或预期交易的执行、交付相关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要求的所有的授权、批准、弃权、许可、同意、登记、资质审查、选派或者登记备案,包括中国法律所要求的程度,国家发改委地方组织的审批,中国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内企业境外投资的许可和其他相关手续。

四、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对价的确定,主要考虑到标的公司作为国内市场中成功运作的家居O2O电商平台的稀缺性,结合标的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及2015年度经营目标,参考国内上市公司投资同类电商企业及上市的电子商务公司的估值,经双方协商确定。

1、按照公司8,402万美元的投资额投资后持有美乐乐18.21%股份比例计算对美乐乐的投资后综合总估值约为4.6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美乐乐的投资后总估值约为29.47亿元(按1美元=6.3928人民币),低于美乐乐在2015年6月完成的上轮增资时的投资估值水平。

2、根据美乐乐的201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和《美乐乐关于2015年度经营计划的说明》为参考,采用对电商企业的市销率(PS)估值法计算:2014年度,美乐乐实现营业收入128,209万元,预计2015年营业收入目标为人民币18亿元,据此计算美乐乐2014年度静态市销率(PS)约为2.30倍,2015年度动态市销率(PS)约为1.64倍,低于截止2015年8月19日,国内A股电商板块上市公司的2014年度整体加权平均市销率(PS)2.68倍。(数据来源:Wind资讯)。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将成为美乐乐的战略合作伙伴和重要股东,双方优势及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提升,公司将借助美乐乐在家居O2O电商领域运营的经验,以公司原有的业态优势和经营优势与美乐乐的家居电商领先平台的新渠道优势有效融合,在供应链协同及020家居电商开放平台建设方面与美乐乐展开深度战略合作,这将为公司挖掘庞大的网络年轻消费主力资源,扩大消费群体、提高产品的销售额,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提供保障,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实现公司布局“互联网+泛家居”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具有积极的意义。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相关投资审批手续有一定的复杂性,本次对外投资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优先股购买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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