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从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处获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828号)文件,批复意见如下。
1、原则同意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2、同意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和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股份发行股票的比例分别不低于25.58%和1.14%。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88455.2195万股,其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SS)、吉林能源(SS)和成套公司(SS)的持股比例分别不低于8.42%、17.15%和1.14%。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