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1,577亿元,同比增长10.4%,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7个百分点。其中,商品零售126,581亿元,同比增长10.3%,增幅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1个百分点。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759亿元,增长38.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9.7%。

 1、行业发展状况

 (1)零售企业销售持续低位增长,增长动力不足,整体仍处于低迷状态;

 (2)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发展带来的零售渠道多样化、扁平化,传统零售业受冲击持续加大;

 (3)消费者消费需求从模仿型向个性化演变,从商品消费向服务消费转变,对性价比不断追求;

 (4)互联网发展在给传统行业带来冲击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机遇,线上线下融合转型给企业带来新的机会。

 2、公司经营发展状况

 2015年上半年,公司面对持续低位增长的市场环境,面对电商跨界、同行竞争激烈的外部环境,继续坚持“减速、调整、巩固、提高”的发展策略,围绕“强化责任、持续变革、加快转型、突破瓶颈”的年度工作主题,深化生鲜经营改革,加快O2O融合转型和社区超市经营,积极推动战略转型;调整商品结构,加强团队建设,创新营销模式,强化区域经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0,737.28万元,同比减少6.01%;实现营业利润7,131.5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3.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4.71万元,同比增长282.3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全面深化生鲜商品经营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基地资源采集模式,强化生鲜商品经营管控措施,提升了生鲜商品毛利率,同比增长1.45%;

 (2)加快O2O融合转型进度,不断扩大电子商务平台的推广使用,发挥线下实体店优势,结合线上商务平台,为顾客提供更多选择和便利服务;

 (3)优化供应链,调整商品结构,积极推行品类管理,加强毛利管控,提升了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设门店4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21家门店。下半年公司将结合公司的转型战略大力拓展社区生活超市、发展人人乐购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供应链系统。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湛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和晋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已清算完华,其两公司的母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确认了投资损失,本报告期内未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金明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5-04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8月18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何金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完整地披露了按规定应当披露的内容,不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8月20日披露的《人人乐:2015年半年度报告》、《人人乐: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49)。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8月20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50)。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5-048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18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鹿凡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8月20日披露的《人人乐:2015年半年度报告》、《人人乐: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49)。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8月20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50)。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5-05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月4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81.5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418.45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10年1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10)第0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1年12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于2010年2月5日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宁乡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就超募资金使用分别签订《超募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2年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就超募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3年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就募集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南昌市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就募集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3年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就超募资金使用分别签订《超募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4年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就募集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5年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民支行就募集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于2010年1月4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418.45万元,已于2010年1月7日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1、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2、理财产品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完全根据中国证券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201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4月18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

 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4月28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5年1-6月募投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1,799,545.6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7,106,500.00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242,675,535.38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085,569,035.38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及计划进度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尚未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新建配送中心项目作为公司主业的配套项目,主要承担公司区域门店商品配送的职能,其效益主要体现在通过标准化的操作统一采购、集中配送、提升商品配送效率和员工劳效、减少门店商品库存、提升资金周转速度等方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15年1-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2015年1-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827,637,599.10元,此事项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鉴证,并于2010年4月9日出具深南专审报字(2010)第ZA070号《鉴证报告》。经2010年4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10年4月实施完毕。以后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7,418.45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152,240.00万元相比,超募资金105,178.45万元。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2011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广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津及周边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设8家门店,分别是:四川地区3家、湖南地区2家、天津及周边地区2家、广西地区1家,总面积为211,714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31,333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2、2011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项目的议案》,并经2011年6月13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预计使用超募资金7,980.88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3、2011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预计使用超募资金10,526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4、2012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江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重庆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津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等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设7家门店,分别是:江西1家、湖南2家、重庆2家、天津1家、四川1家,总面积为131,653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总额为19,879.46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5、2012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5家门店的公告》,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的5家门店分别是:四川地区1家、陕西地区2家、广西地区1家、湖南地区1家,总面积为68,252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总额为10,854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6、2013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预计使用超募资金15,139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7、2013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四川攀枝花财富中心、四川眉山万景国际、天津红桥人防店、广西柳州金绿洲、重庆彭水金山广场5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5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原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前期已计划安排使用超募资金95,712.34万元,终止5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后,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26,507.03万元,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8、2013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天津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17,633.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天津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该项目实际投资如不足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9、2014年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结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计划使用19,582.43万元超募资金(其中超募资金利息10,708.40万元)购买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南侧紫薇?永和坊项目1号楼1-3层商业房产,超募资金不足本次资产购买所需资金的部分,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10、2014年3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万科金色海蓉店、湘潭建鑫广场店、永州中联国际店3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3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原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前期已计划安排使用超募资金115,886.85万元(含超募资金利息10,708.40万元),本次终止3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项目涉及的拟投资额4,958.60万元,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11、2014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金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调整绵阳崇尚国际、宁乡水晶郦城、常德金城项目、河北迁安项目、南昌正荣大湖之都项目、南川名润时代广场项目、西安海璟台北湾购物广场项目、西安海荣青东村项目共8个超募资金项目的投资额度。本次调整8个超募资金项目投资额度后,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15,710.65万元(不含利息),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12、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超募集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710.6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5年6月份补充完毕。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共计3,093.06万元(超募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超募资金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六)募集资金开设门店关闭店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关闭承诺投资项目门店11家,关闭超募投资项目门店2家,共计使用募集资金25,774.24万元。

 ■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1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说明:效益为利润总额,承诺正常年度实现效益为经过培育期后每年实现的效益。本次为反映总况,统计所有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开业门店的累计实现效益情况,和承诺的正常年度实现效益进行比较。已开业门店的累计实现效益和承诺的单一年度实现效益并不可比,但可以反映效益实现概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为榆林人民店变更后项目;

 *2江门鹤山沙坪市场店为深圳龙华店变更后项目;

 *3济源恒泰商业广场店为西安盐东店变更后项目;

 *4百色城市广场店为柳州白云商业变更后项目。

 说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发生了多次变更的,报告中仅列示最近一次变更的金额。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5-049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