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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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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201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947,478.36元,同比增长0.76%,实现净利润39,470,404.28元,同比增长14.53%,基本每股收益0.1134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史建伟

 日期:2015年08月20日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证券代码:002553 公告编号:2015-046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人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史建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补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

 因公司董事蒋旭峰先生已辞任董事职务,同时辞去了公司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的职务,使董事会下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足规定人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为切实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作用,拟对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补充。

 1、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拟补选王芳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2、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拟补选王芳女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认真讨论,一致同意聘任周小燕女士为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周小燕女士简历见附件一。

 经审慎检查周小燕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上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

 简 历

 周小燕,女,1977年出生,大专学历。2010年至今任职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ERP管理工作。周小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证券代码:002553 公告编号:2015-047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羊文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慎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本次聘任周小燕女士为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过对周小燕女士有关学习及工作经历的了解,周小燕女士具有良好的审计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具备全面负责公司审计部工作的资格和能力。周小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意聘任周小燕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证券代码:002553 公告编号:2015-045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7号《关于核准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00元,共募集资金374,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8,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45,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定安中路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453055830215215218094001)以及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鸣凰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001626743052501617)内。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9,469,278.09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730,721.91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1)008 号《验资报告》。

 (二) 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经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和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3号,证监许可[2011]1354号文件核准,华泰证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进行整合,华泰证券不再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投资银行业务(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除外),相关业务、资产和人员由华泰联合证券接收。因此公司持续督导业务转入华泰联合。2011年12月8日,经本公司、华泰证券、华泰联合协商,就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均简称“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规定公司、各专户存储银行和华泰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华泰证券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华泰联合,华泰证券不再履行原协议的任何权利义务。

 (二)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附表: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公告编号:201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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