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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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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立足“创变2015”工作主题,围绕“变思维、创模式、强素质,构筑全价值链”工作主线,立足“产品运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战略,强化“稳定的高品质,稳定的高效率,品牌+资本”三大核心能力,持续提高客户服务的质量与水平,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和应用方案服务能力,在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下,企业保持了稳定持续的增长。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769.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99%;实现净利润2,905.2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5%。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如下:

 公司对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德州大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禹城分所对禹城农商行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15年2月6日出具了禹会审(2015)10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5年1-6月,禹城农商行在对2014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及当地税务局重新认定应缴税费时补交了归属于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综合影响2014年度净利润8,979,804.38元,禹城农商行对其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由此对公司2014年度确认的投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冲减2014年度净利润737,237.76元,冲减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73,723.78元,调减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663,513.98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上述事项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更正。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保龄宝公司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禹城市保龄宝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2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1482200015746,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公司住所为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宗利。公司对其拥有100%表决权,自2015年纳入合并范围。

 (2)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单位:元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宗利

 2015 年 8 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5-04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宗利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15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出具了《公司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 2015 年 8 月 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15 年8月)》详见详见 2015 年 8 月 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8月19日

 股票代码:002286 股票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5-050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8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下午2点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乃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出具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详见 2015 年 8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 2015 年 8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5-05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性质及原因

 2013年8月30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禹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164万元增资禹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增资后公司将持有其股份31,399,150股,占其本次增资扩股计划完成后总股份的8.21%,成为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13年12月1日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宗利先生当选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德州大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禹城分所对禹城农商行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15年2月6日出具了禹会审(2015)10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5年1-6月,禹城农商行在对2014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及当地税务局重新认定应缴税费时补交了归属于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综合影响2014年度净利润8,979,804.38元,禹城农商行对其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由此对公司2014年度确认的投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冲减2014年度净利润737,237.76元,冲减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73,723.78元,调减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663,513.98元。

 二、追溯调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上述事项在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进行了更正。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已审议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已出具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和信专字(2015)第000218号),阐明更正的原因和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差错的说明;

 2、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差错的说明;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5-05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9] 738号文《关于核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通过主承销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0.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1,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913,85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286,150.00元。本公司于2009 年8月24日收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09)汇所验字第7-004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2015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6月30日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5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5月20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待支付的质保金或尾款支付时间跨度较长。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74.15万元(工程尾款362.54万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11.6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承诺上述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83号文《关于核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42.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2.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2,792,8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21,060,991.20元,募集资金到账余额为人民币601,731,808.8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739,019.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9,992,789.05元。本公司于2013 年4月3日收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3)汇所验字第7-002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2015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6月30日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股东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9年1月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9月2日本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09年12月14日,本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拆分为结算账户和协定存款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6月1 日,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权利义务转移协议书》。由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2、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2015年5月20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74.1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06 月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4月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严格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15年06月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止2015年06月30日,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5年半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5年半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 年12月2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偿还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的募投项目款共计12,211.70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14年5 月12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5年4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6、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结余金额5,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件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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