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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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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

 1.2 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3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制定的发展目标,秉承“灵动智慧、专注健康”的经营理念,坚持“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技术为核心、以生产为基础、以营销网络为支撑”的发展战略,积极应对医药行业的政策变化,不断深化营销网络,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低迷、行业政策多变、药品审批及招标进度缓慢等外部因素影响,净利润与2014年同期基本持平。

 1、研发工作

 公司按照“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在研一批、立项一批”的梯次研发思路,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以求产品研发覆盖原研、创新仿制、剂型改造、工艺提升等全系列研发方向,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打好基础。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180个规格的药品生产批准文件,另有28个新药品种、124个仿制药品种在申请临床批件或生产批件过程中。

 2、生产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对岗位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加大对生产车间、库房、消防设施、锅炉房等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组织进行了大量的集中培训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全体员工质量意识,明确GMP岗位职责,使每位员工掌握自已岗位的操作技能,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3、销售工作

 公司立足于肠外营养类、抗感染类、消化类等已占据竞争优势地位的药品领域,下半年公司将巩固和不断扩大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加快新上市的重点品种注射用乙酰半胱氨酸、注射用替硝唑、注射用石杉碱甲等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招投标等工作,实现全年销售收入的稳步增长。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受招标政策等影响,经销商降低库存减少采购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影响,同比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受招标政策影响,公司适当减少部分省份的市场推广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本期管理费用下降主要原因是研发支出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灵康制药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受产品销售收入下降影响,本期略有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主要的研发品种已取得了相关专利,目前正处于申请临床批件或生产批件阶段中,本期研发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相应的专利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各分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受招标政策影响,经销商降低库存减少采购所致。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品优势

 公司产品品种丰富、种类较齐全,并拥有多个市场份额居前的产品。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取得了84个品种共180个药品生产批准文件,现阶段主导产品涵盖了肠外营养药、抗感染药、消化系统药等重要领域。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2013年统计数据,公司多个主导产品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肠外营养类用药公司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2013年全国市场份额占比24.83%,位列行业第二;消化系统类用药公司注射用奥美拉唑钠2013年全国市场份额占比10.92%,位列行业第三;抗感染类用药公司炎琥宁注射剂、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2013年市场占比均超过10%,分别位列市场第二和第三,注射用氨曲南和注射用头孢硫脒位列市场前五。

 公司今年新上市的品种有:注射用乙酰半胱氨酸,为乙肝治疗用药,用于肝衰竭早期治疗,拥有该注射剂生产批件的企业目前国内仅两家;注射用替硝唑临床用于治疗敏感厌氧菌和原虫引起的感染,国家医保乙类产品,在全国11省份为基药,22省份为新农合产品,2015年公司该产品已在多省中标,市场已放量增长;注射用石杉碱甲临床用于改善记忆障碍和重症肌无力的治疗,该品种为国内独家剂型品种,随着社会老龄化日趋严重,该产品市场空间较大。

 同时,公司还有多个在研品种,包括普拉格雷原料药和制剂、富马酸亚铁叶酸片、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制剂等,已在申请临床批件或生产批件过程中,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现已打造了180余人的研发团队,在品种研发、工艺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取得多项成果。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原则,掌握重点开发产品在医院终端的使用需求,并长期跟踪国际药品研发动态,选择研发品种。公司设立以来,取得新药证书21项,取得药品生产批件180项。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共有28个新药品种、124个仿制药品种在申请临床批件或生产批件过程中。公司的研发项目涵盖了抗肿瘤用药、心脑血管用药、消化系统用药等大病种领域,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另外,公司注重专利的开发和申请,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415项,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公司先后获得了“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新型工业化贡献奖”等荣誉。同时,公司主导产品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被列入科技部“国家重点新产品”、注射用果糖被列入科技部“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3)营销优势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开发策略,以及公司产品在剂型、规格、生产工艺等方面差异化竞争特点,加强了公司产品在各省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主要采取区域经销商的销售模式,经销商负责公司部分产品在特定区域的销售,公司销售团队则为经销商提供学术和销售指导,帮助其开发和维护市场,从而有效贯彻和执行公司的市场策略。目前公司构建了覆盖全国主要市场的营销网络,建立起遍布全国的170余人的销售团队。在长期的市场营销和管理工作中,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经销商选择和管理体系,有利于充分利用经销商在不同区域、品种方面的销售实力,目前,销售网络覆盖逾3,500家二级以上医院。

 (4)团队优势

 公司的主要管理团队成员拥有十年以上医药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深刻理解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律,在品种研发、生产工艺管理、经销商体系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形成了高效的管理模式,管理团队分工明确,保证了公司较高的决策效率和执行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4) 其他

 无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全资子公司灵康制药:经营范围:粉针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无菌原料药、冻干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粉针剂(头孢菌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的生产及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总资产77,623万元,净资产56,98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724万元,净利润117万元。

 (2)全资子公司浙江灵康: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制剂,生化药品;中药饮片加工、生产项目的筹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筹建期不超过两年(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食品,保健食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成年人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总资产24,251万元,净资产21,057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3,748万元,净利润1,332万元。

 (3)全资子公司美大制药:经营范围:医药研制,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含头孢菌素类);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的研制、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总资产5,222万元,净资产-3,510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万元,净利润-482万元。

 (4)全资子公司美兰史克制药:经营范围: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粉针剂(青霉素类)、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及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总资产2,340万元,净资产-3,711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4万元,净利润-334万元。

 (5)全资子公司永田研究院:经营范围:医药产品研发及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包装材料、仪器仪表、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化妆品、化工原料(专营除外)的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总资产168万元,净资产-118万元。报告期内收入为零,净利润-64万元。

 (6)全资子公司山东灵康:经营范围:医药、化妆品的开发、技术转让与咨询服务;健身器材、化妆品、包装材料、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总资产1,172万元,净资产30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79万元,净利润-14万元。

 (7)全资子公司满金药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批发销售:中成药、化学制剂、抗生素制剂(许可证有效期:2018年3月28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总资产2,245万元,净资产2,13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221万元,净利润899万元。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无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4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陶灵萍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313.26万元置换截止2015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7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灵康药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313.2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8号文核准,并于2015年5月20日发行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1.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55.0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294.9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25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1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313.2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6393号”《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313.26万元置换截止2015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5〕6393号”《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灵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灵康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灵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监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监交易所上市公司募资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灵康药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6,313.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313.26万元置换截止2015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313.26万元置换截止2015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6393号)。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6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8号文核准,并于2015年5月20日发行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1.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55.0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294.9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25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150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08,311,506.49元(该余额包括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户孳生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监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监交易所上市公司募资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情况。

 根据《上海证监交易所上市公司募资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5年5月,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萧山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5-016),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单位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灵康”)、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制药”)、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杭州朝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313.26万元(报告期内未置换),2015年8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洪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313.26万元置换截止2015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03669 公司简称:灵康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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