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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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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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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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以能源为中心”这一发展战略。在外延发展方面,公司一方面继续深耕新疆区域市场,寻求优质天然气合作伙伴和合作机遇;另一方面通过过去两年开展的系列并购业务,公司燃气业务已初具规模,公司拟通过收购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对现有燃气业务的进一步整合及规范管理,实现竞争环境下燃气业务的持续增长。 内生增长方面,引进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并加强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针对市场状况,明确从资源机会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的策略,促使天然气业务向专业化、精细化、高效运营方向发展,大力提升公司价值。钢结构业务方面,由于报告期内国家宏观经济仍处在阶段性增长放缓的进程中,公司钢结构业务持续萎缩,公司继续实施“紧缩产能,杜绝粗放,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策略,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深刻洞察国内外钢结构发展新趋势、新技术、新领域,不断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市场需求。
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进展如下:
1、加快天然气项目的发展步伐,构建天然气的主导地位方面: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孙烨持有光正燃气的 49%的股权。截止到目前,该事项仍在推进中,双方已进行多次磋商,尚待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2、强化公司运营管控能力和精细化管理能力,提升公司价值方面:明确了光正能源发展从资源机会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的总体思路;在光正能源所有的加气站收费系统基础上,统一智能化管理,借助银行等服务商的支持,将单站客户纳入体系管理,经过与多家供应商的交流和沟通,现已进入具体准备阶段。推行大客户管理;
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和培训方式,培养能源业务骨干核心队伍;成立能源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要求各燃气分子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配置安全员,对各公司开展安全管理培训。
二、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销售收入198,676,477.2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05%,主要原因系本期钢结构市场不活跃,且竞争日益激烈,导致钢结构板块订单不足,收入减少所致。
(2)净利润:本期公司实现净利润-10,272,039.7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99%,主要原因系本期能源板块各子、孙公司前期市场培育以逐渐起到较好效果,致使利润增加,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非流动资产,产生非经常性损益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2,235,623.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3.41%,主要原因系本期天然气业务已逐渐步入正规,产生较好的现金流,导致本期整体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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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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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天然气业务:
(1)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石油勘探开发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2)区域性低成本的气源供应体系与气源保障体系;
(3)拥有多个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
钢结构业务:
(1)品牌优势 公司具有国际壹级施工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是集科研、设计、制造、施工为一体的钢结构建筑高新技术企业,也是自治区唯一一家集设计、制作和安装于一体的轻钢结构建筑单位。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品牌和影响力得到显著提高,为公司后续业务拓展打开了新的局面,树立了高端、高技术、高质量的市场形象。
(2)地缘及规模优势 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公司的主要产能均集中于此。新疆基地占地面积33万余平米,厂房面积达13万余平米,年产钢构件18万吨,拥有各类钢结构生产线20余条:其中轻钢结构生产线6条,箱型(桥梁)结构生产线2条,重钢结构生产线4条,二次加工(型钢)生产线2条,相贯线生产线2条,以及各类C/Z型钢、单板、复合板等数十条钢结构围护体系专业生产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6月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新设立合并单位3家,原因为:
1、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6日,设立全资子公司阿图什市光正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设立非全资子公司喀什光正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3、子公司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设立全资子公司霍城县光正燃气能源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永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9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星期三)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采取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送达、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5年8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0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于2015年8月19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