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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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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0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努力满足客户需求,三大主营产品的销量均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但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整体盈利水平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

 氨纶业务方面,在新增产能投产和市场需求不旺的双重压力之下,氨纶行情持续低迷,销售价格不断回落。面对这种局面,公司积极完善市场布局、灵活调整销售策略、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深入开展节能降耗,纽士达?氨纶的直销比例有所上升,总体销量有所增加,单位成本不断下降,但受售价下滑影响,氨纶业务实现的利润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

 间位芳纶的竞争环境有所改善,环保领域的需求出现增长。公司在维护好现有市场和已有客户的基础上,重点进行新客户、新领域的开发,成立专门的军品开发小组,积极开发集团消费项目、推广高附加值产品,不断做大市场蛋糕,巩固提升市场份额。在公司的努力下,泰美达?纤维的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但受阶段性的品种结构变化影响,销售均价较上年同期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对位芳纶方面,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改进产品性能,产品品质进一步提升。销售方面,加大各领域的市场推广力度,巩固扩大泰普龙?纤维市场份额,特别是抓住了三网融合、4G建设步伐加快的大好形势,在光通信领域的销量增长明显。随着生产成本的降低和产销量的增加,泰普龙?对位芳纶的盈利情况持续改善。

 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7,843.06万元,同比下降32.85%;利润总额8,119.07万元,同比下降31.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70.76万元,同比下降38.38%。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长:孙 茂 健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5-029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茂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滕飞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纪纯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修改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2015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详见2015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4、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补选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包敦安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0日

 附:包敦安先生简历

 包敦安先生,中国籍,1974年出生,民进党员,博士。曾任青岛海尔集团销售经理,山东工商学院教师,烟台红壹佰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0年起任鲁东大学商学院市场营销系主任,2015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包敦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包敦安先生自2015年4月起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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