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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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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68号)文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4,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639.4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2011)中勤验字第07047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68,923.71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46,715.69万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2年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一类创新药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800万元合作开发一类新药。

 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软胶囊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361万元投资建设年产5亿粒的软胶囊车间项目。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012年9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80.21万元投资建设“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2014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824.9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一类创新药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800万元合作开发一类新药。

 201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已将上述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由于合作开发一类新药项目周期较长,存在资金暂时闲置情形。经初步测算,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预计使用1,367万)有5,000万元处于暂时闲置状态。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产品研发及原材料采购等资金的投入越来越大,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决定使用合作开发一类新药项目的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50万元(按目前银行基准贷款利率5%计算)。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经营业务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2015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节省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保荐意见》:中信证券同意以岭药业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5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专利中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235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201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所导致的增资、减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63,390,000元变更为1,126,502,000元。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5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学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减少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专利中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235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6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68号)文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4,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639.4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2011)中勤验字第07047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68,923.71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46,715.69万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专利中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专利中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5年8月7日,募投项目之一的“专利中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6,887万元,加上利息收入减去相关手续费后的节余资金为净额为3,235万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根据营销业务需要,公司分别在安徽、广东、湖北、辽宁、山东、云南、重庆等省市自治区进行了房产购置,结合目前其它各省的房屋租赁现状,有效的改善了业务推广人员的办公环境,大大提升了专利中药的营销网络覆盖率,已基本满足公司现有及未来几年内的业绩提升及销售队伍扩张的需要,营销网络建设已基本完成。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产业与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增加,为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压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有必要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确保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

 根据《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使用专利中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235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相关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2015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3,235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3,235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保荐意见》:中信证券同意以岭药业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编号:2015-06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以岭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4:55

 2、网络投票时间: 2015年9月2日-9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日15:00至9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7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2015年8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

 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5年9月2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8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03 投票简称:以岭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目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3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3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以岭药业”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赞成票,对议案2投反对票,对议案3投弃权票,则申报顺序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站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日15:00至2015年9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华、申焕然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2、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5年9月7日召开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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