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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一。 公司地处山东省,周边上下游产业配套完善,运输成本优势明显,购销渠道稳定。 公司产能利用率保持良好水平,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整体营业利润率相对稳定,随着公司焦化产能的提升以及贸易板块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收入及利润规模呈快速增长态势。 3、主要风险 受宏观经济波动、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国内焦炭产能过剩问题依然严重,焦炭价格整体持续下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危险,若造成安全事故引发停产整改,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有息债务规模保持增长,债务期限结构有待改善,货币资金受限比较高,短期债务占比较大,且公司对外担保比率较高,存在一定或有负债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联合评级将于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二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相关资料,联合评级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发行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联合评级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联合评级网站(http:// www.unitedratings.com.cn)予以公告,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中文名称: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清涛 3、设立日期:2004年10月29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5、住 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97号 6、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97号 7、邮编:255000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300228093961 9、组织机构代码:76779949—5 10、互联网网址:www.sdcoking.com 11、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为焦炭加工(仅限分检)、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建材、铁矿石、铝矿石、燃料油、石焦油、橡胶制品、木材、棉花、塑料制品、球团、机械电子产品、环保材料的销售;煤化工、焦化、精细化工、新能源、节能工程的咨询、技术转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 二、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发行人前十大股东 单位:万元,% ■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发行人拥有3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其中,二级子公司7家,三级子公司10家,四级子公司4家,五级子公司16家。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清涛,持股比例为73.07%,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清涛,男,1962年2月8日出生,汉族,籍贯山东邹平,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无境外居留权。王清涛先生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煤化工专业,曾任邹平县物资局副总经理、邹平县铁雄煤炭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持股比例为73.07%。 王清涛先生,与股东王铁英(出资比例0.94%)和王鹏(出资比例0.94%)均系直系亲属关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王清涛持有的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对其他企业无投资情况。 (二)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如下: ■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 焦炭加工(仅限分检)、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建材、铁矿石、铝矿石、燃料油、石焦油、橡胶制品、木材、棉花、塑料制品、球团、机械电子产品、环保材料的销售;煤化工、焦化、精细化工、新能源、节能工程的咨询、技术转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和用途 1、焦化板块 发行人焦化板块主营业务为炼焦、选煤、化工、发电等,是集原煤采购、洗煤、炼焦、发电、焦炭附属化工产品为一体的独立焦化企业。发行人依据可持续性发展思路,积极实施“高效、低耗、环保、再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形成“煤—焦—电力—化产”的产业链,主要产品包括:焦炭、焦油、粗苯、商品煤气、硫磺、电力等。 2、贸易板块 公司贸易板块以山东焦化(青岛)有限公司、山东焦化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为主体平台,以全省焦化企业为载体,利用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实行专业供销,协调区域市场的供需平衡。目前业务范围包括煤炭、焦炭、化工产品、煤气、钢铁、建材、矿石等。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运行情况 (一)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在内的完善的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并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其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如下: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审议批准公司发行企业债券; (9)对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做出决议; (11)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做出决议; (12)对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事项做出决议; (13)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4)修改公司章程; (1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并决定重大内部财务争议事项;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事项做出决议; (6)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9)拟定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方案;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提名并选举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需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4人。设监事会主席1人,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经理助理;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发行人已基本建立起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发行人应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相关机构运行情况 2012-2014年度,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重要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12年2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股东郭燕春、孔元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3%的股权转让给股东王清涛,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股东由11 名变更为9名。 2、201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变更为40,000万元,全体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以货币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3、201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0万元变更为120,000万元,全体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以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80,000万元。 4、2012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周自强将其持有的2%的股权转让给郭岩,其余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5、2013年3月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在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待偿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3年,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的决议。 6、2013年6月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与会董事同意公司注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额度为10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7、201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额度为10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8、201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9、201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其关联公司山东鲁润石化有限公司对公司投资10.00亿元,其中1.35亿元计入实收资本,8.65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10、2013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13,500万元变更为3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各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11、2014年3月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在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的决议。 报告期内发行人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发布通知并按期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历次会议文件完整,有关会议文件已归档保存,三会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发行人的监事会正常发挥作用,并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组织结构 图5-1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 七、关联交易情况 (一)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王清涛先生,持股比例73.07%,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 表3-33 发行人2014年12月末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情况 ■ 3、无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发行人2014年末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 为了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准则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决策权限:单笔或累计标的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必须提请股东会审议;单笔或累计标的在50~500万元之间或占公司最近审计净资产0.5%~3%之间的关联交易,必须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单笔或累计标的在5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作出该等决定的有关会议董事会秘书必须列席参加。 (2)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中涉及的所有关联人,应就该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提供充足的证据并报相应的决策层审议,决策层安排调研并召开相应会议审议表决。 (3)定价机制: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4)其他事项: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以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发行人与关联企业间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各单位为解决资金短缺,临时向集团公司拆借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而销售回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会产生关联交易差额。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大额资金由集团总部统一调配,各方占款不收取利息,产生的资金成本相互对冲。 发行人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表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14年末,山东焦化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关联方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四)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涵盖集团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审计、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人力资源与绩效考核、信息披露等内部的控制制度,这些制度构成了焦化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提高集团整体资信和资金运作能力,发行人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及相关法规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会计事项,制定了《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集中管理的宗旨,设立了资金管理机构目标,即发挥资金集中管理优势,协调处理各成员单位的资金结算、融资信贷、资金调度和资金监督业务,并为其提供规范、标准的内部金融服务;该办法同时规定了集团对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办法。 (二)审计制度 为适应集团改革发展需要,强化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山东焦化集团制订了《山东焦化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并作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集团控股或拥有实际控制权)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工作指南。集团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在集团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对集团所属各单位的审计工作给予指导,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开展工作。 (三)投资管理制度 为适应集团公司的发展需要,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化水平,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山东焦化集团投资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规范了集团投资行为,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以减少投资风险,确保集团以及投资人利益,提高投资效益。 同时公司建立和完善了投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的计划管理、工程预决算管理和工程审计工作,加强对工程成本的管理,努力降低工程造价。集团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单位项目投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投资管理的情况作为集团公司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预算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加强企业预算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同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 在该制度下,发行人根据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对一定时期内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做出具体安排。同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财务预算管理部门负责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财务预算管理部门同时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等。 其次,为保证预算执行的效果,一方面发行人不断充实绩效考核内容,使考核要素更加合理,另一方面要求各子公司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指标考核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财务预算整体目标的实现。 (五)融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资金管理,发行人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并在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中规定了融资管理细则。发行人设立融资管理委员会,由集团金融事业部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集团融资工作。同时对资金的筹集金额和渠道、集团公司负债水平、资金筹集额度、资金筹集方式等做统一安排。集团以及下属公司各种融资业务,由融资部门提出具体需求和融资方案,报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并且在不违反集团资金结算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好各自融资和授信工作。 (六)担保管理制度 在担保管理方面,山东焦化集团制定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山东焦化集团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集团下属单位办理担保业务,必须报集团总部书面批准,严禁为个人和不相关联的经营单位进行担保,集团所有对外担保须经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 (七)关联交易制度 为了规范山东焦化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准则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山东焦化集团制定了《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利益。 (八)安全生产制度 在安全生产方面,山东焦化制定了《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全体成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重点对特殊岗位的工种、新入职人员以及调换工种、改变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作业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根据该制度,同时要求各单位发现各类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登记建档,对于能整改的,制定限期整改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则建立严密的监控措施,同时规定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分类、调查和处理严格按国务院或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九)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在环境保护方面,多年来发行人始终着力于环保技术的研究,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为保障,全力打造环保的焦化企业工业园,保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同时制定了《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了废水、废气、地下水、饮用水监测标准,将环保管理落到实处。 (十)技术创新管理制度 创新是第一生产力,为规范技术创新管理工作,提高集团所属各单位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山东焦化集团建立了严格的技术创新管理办法,规定了技术创新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技术创新计划的范围等内容,同时每年针对下一年度技术创新计划发布通知,由集团所属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编制的年度计划,按照计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和进度要求,明确责任人,努力研究内容、实施方案。集团所属单位要与项目合作单位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十一)人力资源与绩效考核制度 公司依据《劳动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择优聘用、竞争上岗。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激励集团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在组织结构及人员编制方面,集团公司及集团所属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按扁平化管理原则设计组织结构,对部室和岗位的设置、人员编制等进行合理的配置,用人实行定岗、定编、定责、定薪。集团公司根据每年人员需求计划进行,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聘任员工,做到量才使用,实现能上能下,使人力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十二)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制度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较多,为了规范下属子公司的运作,提高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能力,发行人在人事、财务和资产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同时各个子公司在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框架之下单独制定各项管理制度,但是不能与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冲突,主要有以下几项: 1、人事管理 高管人员管理:发行人依照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发行人董事会进行决策,对下属子公司派出高管(包括子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等)。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实行指标计划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派出高管的业绩考评挂钩。 财务人员管理:下属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实行委派制,通过财务人员委派交流并加强对委派人员的业绩考核来调动委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建立并实行了定期报告工作程序,对加强财务监管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2、财务管理 预算管理:首先,发行人根据财务经营指标,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制订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将收入支出进行细化分类,并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及发展布局,结合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潜能,将财务经营指标层层分解到下属各子公司,同时要求各子公司根据下达的财务经营指标,按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自上而下形成一套完整的预算指标管理体系;其次,为保证预算执行的效果,一方面发行人不断充实绩效考核内容,使考核要素更加合理,另一方面要求各子公司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指标考核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发行人整体目标的实现。 资金管理:发行人通过改善内部结算资金运行机制,强化和规范内部资金结算秩序,严肃结算纪律。同时,发行人制定下发了《山东焦化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担保管理,规范了发行人及下属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 成本管理:首先,为了调动各子公司的生产积极性,实现整体资源的有效配置,发行人及时根据市场环境和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主营产品的目标成本。第二,加大对子公司成本考核力度,将工资指标及货币资金与成本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挂钩考核,起到了较好的效果。第三,对各子公司的成本指标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一方面及时总结各子公司在成本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并进行宣传推广,另一方面查找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措施,督促其整改落实。 3、资金管理 为了强化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发行人成立了金融事业部,制定了《山东焦化集团资金管理办法》,对发行人各单位的资金运行进行管理监督、协调和控制,对发行人的货币资金实行统一结算、统一融资、统一信贷。 本着提高集团内部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发行人对集团信贷实行统借统还,办理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长、短期借款,实现集团内资金的统一调配。同时严格监督集团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支、资金使用情况及现金收存支管理,并承担信息反馈的功能,及时准确的反应各开户单位的资金收支情况,调整信贷计划,不断改进资金管理工作。 4、安全生产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生产经营的制度以及管理办法,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等,有效促进了集团下属子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发行人各二级生产性公司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设立安全生产检查部门负责对生产运行进行安全监督,各下属公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了生产的安全运行。 5、担保管理 发行人在对外担保事项的权限方面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操作,根据审批权限报各级管理层、董事会批准。发行人董事会对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行使审批权;对控股子公司(含相对控股)的对外担保活动严格控制,没有董事会批准,任何下属企业不得私自对外担保。 九、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实现其公司债券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一)发行前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募集说明书; 2、募集说明书摘要; 3、信用评级报告; 4、发行公告; 5、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二)存续期内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如下重大事项,在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披露。 1、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以及根据发行人与证券登记公司的约定将到期的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证券登记公司指定的账户; 2、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或本金; 3、预计到期难以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 4、订立可能对发行人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担保及其他重要合同; 5、发生或预计将发生超过发行人前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或重大亏损; 6、发生超过发行人前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仲裁、诉讼; 7、拟进行标的金额超过发行人前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资产处置或重大债务重组; 8、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9、本期债券被暂停转让交易; 10、发行人提出拟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1、拟变更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 12、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之事项、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或其他涉及发行人主体变更的情形; 13、本期债券担保人发生影响其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主体发生变更、担保人经营、财务、资信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发生针对担保人的重大诉讼、仲裁; 14、其他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每年6月30日前,披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每年6月30日前,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四)本息兑付事项 公司将在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报告经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3)第7263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7131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70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其会计政策。未经特别注明,201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及信息源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本公司2015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4-1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 ■ 2、合并利润表 表4-2 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4-3 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万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4-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表4-9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 注:2015年1-3月数据经过年化处理。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会会议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30亿(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为15亿元。 二、本期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调整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通过上述安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负债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用途范围内,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12亿元偿还到期债务,剩余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期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2015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其摘要。 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王清涛 | 219,204.00 |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 73.07 | 张亿贵 | 28,103.00 |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 9.37 | 山东鲁润石化有限公司 | 18,970.00 |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 6.32 | 郭岩 | 14,051.00 |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 4.68 | 李景华 | 5,621.00 |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 1.87 | 薛立峰 | 5,621.00 |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 1.87 | 张公学 | 2,810.00 |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 0.94 | 王铁英 | 2,810.00 |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 0.94 | 王鹏 | 2,810.00 |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 0.94 | 注册资本合计 | 300,000.00 | | 100.00 |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业务性质 | 1 | 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20,300.00 | 99 | 生产制造业 | 2 | 山东帆岛化工燃气有限公司 | 3,000.00 | 99 | 生产制造业 | 3 | 淄博铁英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2,700.00 | 99 | 技术开发、商品销售 | 4 | 山东焦化企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41 | 商品销售业 | 5 | 山东焦化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 23,000.00 | 64.86 | 商品销售 | 6 | 山东焦化控股有限公司 | 38,000.00 | 100 | 商品销售业 | 7 | 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 | 20,000.00 | 95 | 生产制造、货物技术进出口 | 8 | 山东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 | 商品仓储和物流信息服务 | 9 | 山东焦化北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 | 92.59 | 金属材料及建材销售 | 10 | 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 | 115,000.00 | 85 | 焦炭加工 | 11 | 山东华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新材料研发及技术转让 | 12 | 青岛玖伍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51 | 服务业 | 13 | 山东奥鑫轩焦化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 | 焦炭销售 | 14 | 山东清达国际储运有限公司 | 500.00 | 100 | 商品仓储和进出口 | 15 | 山东清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 | 100 | 煤气设备仓储和焦炭销售 | 16 | 山东清达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 | 100 | 物流信息服务 | 17 | 山东物流集团巨野清瑞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普通货运;煤炭销售;仓储服务 | 18 | 滨州北海合信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 | 房地产开发 | 19 | 滨州北海新利港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 | 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 20 | 山东恒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 | 100 | 甲醇的生产和销售;煤炭焦炭销售 | 21 | 山东物流集团清恒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 | 51 | 煤气设施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 | 22 | 山东物流集团冠县恒宇能源有限公司 | 1,250.00 | 60 | 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 | 23 | 山东物流集团单县中鼎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70 | 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 | 24 | 沂源金策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70 | 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 | 25 | 寿光清恒渤海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60 | 天然气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 | 26 | 山东物流集团冠县恒超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60 | 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 | 27 | 莒南万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70 | 天然气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 | 28 | 新泰恒祥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65 | 天然气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 | 29 | 兰陵清恒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60 | 天然气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 | 30 | 山东物流集团威海恒祥能源有限公司 | 1,910.00 | 70 | 燃气设备开发,环保节能工程施工 | 31 | 莒县兴利清恒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70 | 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 | 32 | 寿光恒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70 | 天然气能源技术转让;天然气加气站设备安装 | 33 | 山东物流集团东阿恒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60 | 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 | 34 | 山东物流集团单县天恒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60 | 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 | 35 | 寿光恒华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 | 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安装 | 36 | 潍坊洪福亨源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70 | 新能源技术开发与利用;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燃料油、机械电子产品,环保节能产品和设备的销售 | 37 | 山东浩恒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70 | 天然气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燃料油、机械电子产品,环保节能产品和设备的销售 |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业务范围 | 1 | 山东焦化北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49.00 | 5,000.00 | 普通货物仓储货运 | 2 | 山东鲁中煤炭储备物流有限公司 | 25.00 | 10,000.00 | 煤炭销售 | 3 | 济南晶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1,600.00 | 铌酸锂单晶材料的生产 | 4 | 淄博康桥置业有限公司 | 50.00 | 3,000.00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5 | 青岛长信广发实业有限公司 | 33.00 | 1,000.00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 6 |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5 | 68,026.93 |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代理等业务 | 7 | 齐商银行 | 2.30 | 130,000.00 |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代理等业务 | 8 | 山西焦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00 | 2,000.00 | 第三方焦炭交易平台 | 9 | 山东寿平铁路有限公司 | 9.50 | 75,789.47 | 暂无 | 10 | 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0.25 | 20,000.00 | 煤炭批发、焦炭、煤焦油、硫酸铵批发及网上销售 | 11 | 山西焦炭(国际)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0.97 | 10,309.28 | 焦炭交易中心 |
2013年末账面余额 | 科目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应收账款 | 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5,211.71 | 其他应收款 | 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7,119.16 | 青岛长信广发实业有限公司 | 5.00 | 淄博康桥置业有限公司 | 1,650.00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鲁中煤炭储备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 | 青岛长信广发实业有限公司 | 3,850.00 | 合计 | 28,335.87 | 2014年末账面余额 | 科目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应收账款 | 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6,275.97 | 其他应收款 | 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3,589.41 | 淄博康桥置业有限公司 | 2,155.00 | 其他应付款 | 青岛长信广发实业有限公司 | 4,200.00 | 山东鲁中煤炭储备物流有限公司 | 425.00 | 合计 | 26,645.38 |
序号 | 担保单位 | 担保对象 | 担保方式 | 担保
种类 | 反担保
方式 | 实际担保金额 | 名称 | 企业
性质 | | 合计 | | | | | | 528,920.30 | | 一、对集团内 | | | | | | 449,662.00 | 1 | 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焦化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无反担保 | 87,855.00 | 2 | 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焦化企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无反担保 | 11,900.00 | 3 | 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无反担保 | 6,000.00 | 4 | 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无反担保 | 82,500.00 | 5 | 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无反担保 | 54,000.00 | 6 | 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无反担保 | 122,400.00 | 7 | 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无反担保 | 30,000.00 | 8 | 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无反担保 | 4,800.00 | 9 | 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帆岛化工燃气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无反担保 | 5,000.00 | 10 | 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焦化企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无反担保 | 8,000.00 | 11 | 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焦化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一般担保 | 贷款担保 | 无反担保 | 37,207.00 | | 二、对集团外 | | | | | | 79,258.30 | 1 | 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互相担保 | 46,650.00 | 2 | 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互相担保 | 32,608.30 |
项目 | 2015年3月末 | 2014年末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货币资金 | 666,756.46 | 632,600.04 | 682,481.38 | 486,430.2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92.39 | 92.39 | 88.07 | 233.87 | 应收票据 | 69,912.79 | 73,595.42 | 69,710.84 | 13,555.39 | 应收账款 | 373,686.91 | 377,471.30 | 260,727.14 | 155,978.76 | 预付款项 | 300,936.66 | 304,047.54 | 261,378.88 | 244,173.53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226,409.48 | 227,608.98 | 257,783.79 | 247,188.33 | 存货 | 228,172.01 | 223,847.65 | 192,202.59 | 187,050.9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3,734.55 | | 4.33 | 流动资产合计 | 1,870,966.72 | 1,842,997.87 | 1,724,372.70 | 1,334,615.4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9,652.26 | 19,652.26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1,000.00 | 150.00 | 长期应收款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8,417.41 | 8,110.41 | 27,113.64 | 27,555.26 | 投资性房地产 | 155,151.73 | 155,151.73 | 136,467.15 | 116,315.08 | 固定资产净额 | 602,389.36 | 611,502.45 | 468,582.95 | 462,822.46 | 在建工程 | 163,176.05 | 158,082.49 | 154,354.58 | 110,668.37 | 工程物资 | 2,899.30 | 2,934.49 | 25,450.63 | 16,975.84 | 固定资产清理 | | 303.43 | 1,278.0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油气资产 | | | | | 无形资产 | 836,695.20 | 837,998.53 | 872,521.91 | 751,310.29 | 开发支出 | | | | | 商誉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5,244.51 | 4,969.16 | 8,434.00 | 6,289.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19.59 | 1,519.59 | 1,505.13 | 1,376.2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95,145.41 | 1,800,224.55 | 1,696,708.02 | 1,493,462.89 | 资产总计 | 3,666,112.13 | 3,643,222.42 | 3,421,080.72 | 2,828,078.30 | 短期借款 | 354,447.35 | 367,373.90 | 411,348.96 | 411,029.4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应付票据 | 847,684.93 | 851,594.98 | 927,535.05 | 667,865.11 | 应付账款 | 97,295.35 | 101,979.36 | 87,111.05 | 151,236.00 | 预收款项 | 49,597.93 | 42,618.85 | 39,277.34 | 83,463.56 | 应付职工薪酬 | 1,542.90 | 1,562.04 | 633.27 | 676.48 | 应交税费 | 7,258.93 | 8,747.97 | 15,542.91 | 5,193.97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 61,660.02 | 87,472.44 | 136,908.29 | 176,198.8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000.00 | 45,000.00 | 500.00 | 12,75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175,053.42 | 176,255.87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39,540.83 | 1,682,605.43 | 1,618,856.87 | 1,508,413.39 | 长期借款 | 153,359.00 | 135,099.00 | 111,450.00 | 3,000.00 | 应付债券 | 90,849.86 | 64,896.00 | | | 长期应付款 | 30,449.13 | 38,755.48 | 62,852.34 | 85,182.15 | 专项应付款 | | | 1,485.00 | 1,654.00 |
预计负债 | | | | | 递延收益 | 5,532.55 | 5,532.55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200.22 | 28,200.22 | 23,529.08 | 18,491.0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8,390.76 | 272,483.25 | 199,316.42 | 108,327.21 | 负债合计 | 1,947,931.59 | 1,955,088.68 | 1,818,173.29 | 1,616,740.59 | 所有者权益: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20,000.00 | 资本公积 | 817,297.52 | 817,234.40 | 824,712.11 | 693,791.45 | 专项储备 | 10,057.91 | 10,045.53 | 10,630.62 | 7,521.03 | 盈余公积 | 9,591.95 | 9,591.95 | 7,839.07 | 5,627.85 | 未分配利润 | 394,235.94 | 366,992.14 | 270,169.85 | 156,385.23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0.00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31,183.32 | 1,503,864.01 | 1,413,351.65 | 983,325.55 | 少数股东权益 | 186,997.22 | 184,269.73 | 189,555.78 | 228,012.1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18,180.54 | 1,688,133.74 | 1,602,907.44 | 1,211,337.7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66,112.13 | 3,643,222.42 | 3,421,080.72 | 2,828,078.30 |
项目 | 2015年1-3月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一、营业收入 | 816,146.35 | 3,056,762.95 | 2,835,476.64 | 2,008,046.49 | 减:营业成本 | 749,446.81 | 2,792,985.05 | 2,563,106.42 | 1,808,210.98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12.25 | 2,544.27 | 4,252.24 | 1,731.72 | 销售费用 | 7,124.73 | 39,253.65 | 31,453.20 | 26,494.27 | 管理费用 | 6,143.66 | 38,293.15 | 47,315.07 | 36,285.32 | 财务费用 | 12,854.82 | 59,792.37 | 46,658.13 | 63,429.42 | 资产减值损失 | | 62.15 | 514.90 | 663.88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18,688.90 | 20,151.28 | 21,004.89 | 投资收益 | | 1,176.81 | -220.85 | 618.5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526.78 | | | 二、营业利润 | 40,264.09 | 143,698.02 | 162,107.11 | 92,854.29 | 加:营业外收入 | 180.21 | 466.88 | 6,724.54 | 30,266.34 | 减:营业外支出 | 63.64 | 598.31 | 634.15 | 902.23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263.74 | | | 三、利润总额 | 40,380.66 | 143,566.60 | 168,197.50 | 122,218.40 | 减:所得税费用 | 10,126.57 | 39,599.40 | 47,403.13 | 27,388.98 | 四、净利润 | 30,254.09 | 103,967.19 | 120,794.36 | 94,829.42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 27,243.80 | 97,259.86 | 110,121.56 | 70,417.94 | 少数股东损益 | 3,010.28 | 6,707.34 | 10,672.80 | 24,411.49 |
项目 | 2015年1-3月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88,019.13 | 2,437,911.24 | 2,410,032.73 | 2,324,337.8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41.34 | 201,076.13 | 472,491.19 | 382,249.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5,660.46 | 2,638,987.37 | 2,882,523.93 | 2,706,587.7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87,259.18 | 2,293,648.47 | 2,176,732.54 | 2,160,562.8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59.35 | 23,153.26 | 26,126.43 | 22,322.6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760.76 | 62,220.59 | 53,212.66 | 43,841.7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642.72 | 152,145.28 | 476,328.03 | 309,105.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5,422.02 | 2,531,167.59 | 2,732,399.65 | 2,535,832.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238.44 | 107,819.78 | 150,124.27 | 170,754.92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530.00 | 295.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650.03 | 220.19 | 815.5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23.47 | 104.4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7.67 | 11,500.00 | 55,813.2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3,207.71 | 12,038.66 | 56,733.3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089.36 | 164,947.44 | 222,021.00 | 121,202.8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07.00 | 1,652.26 | 1,000.00 | 33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10,062.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32 | | 11,500.00 | 5,506.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10.69 | 166,599.69 | 234,521.00 | 137,101.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10.69 | -163,391.99 | -222,482.34 | -80,367.89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440.00 | 230,980.00 | 17,174.5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440.00 | 50,980.00 | 7,174.5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1,110.05 | 696,450.19 | 718,140.65 | 637,011.44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85,000.00 | 233,79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948.18 | 299,389.55 | 234,549.40 | 245,676.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0,058.23 | 1,232,069.74 | 1,183,670.05 | 899,862.5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0,876.55 | 672,276.25 | 621,621.10 | 645,692.0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671.29 | 55,377.62 | 39,070.66 | 42,852.3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621.73 | 407,193.04 | 329,517.42 | 237,826.4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6,169.57 | 1,134,846.92 | 990,209.18 | 926,370.8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88.67 | 97,222.83 | 193,460.87 | -26,508.2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168.20 | 39.0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716.42 | 41,650.62 | 121,271.00 | 63,917.84 |
项目 | 2015年3末 | 2014年末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货币资金 | 154,179.81 | 177,604.24 | 158,693.63 | 150,875.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39 | 82.39 | 78.07 | 78.87 | 应收票据 | | | | | 应收账款 | 59,538.79 | 56,751.10 | 27,998.91 | 19,749.76 | 预付款项 | 279.52 | 11.88 | 110.93 | 622.30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328,194.13 | 324,135.84 | 199,080.95 | 126,296.49 | 存货 | 48,204.81 | 47,762.18 | 23,100.4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590,479.46 | 606,347.63 | 409,062.90 | 297,622.4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500.00 | 7,500.00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1,424.53 | 151,424.53 | 101,273.71 | 96,766.93 | 投资性房地产 | 155,151.73 | 155,151.73 | 136,467.15 | 116,315.08 | 固定资产 | 92,626.70 | 93,660.49 | 89,171.33 | 92,084.30 | 在建工程 | 8,133.41 | 8,110.41 | 13,706.49 | 6,653.73 | 工程物资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油气资产 | | | | | 无形资产 | | | | 2,578.39 | 开发支出 | | | | | 商誉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9.37 | 669.37 | 759.34 | 604.6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5,505.74 | 416,516.52 | 341,378.02 | 315,003.04 | 资产总计 | 1,005,985.20 | 1,022,864.15 | 750,440.92 | 612,625.45 | 短期借款 | 24,000.00 | 34,000.00 | 49,000.00 | 22,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应付票据 | 191,949.93 | 211,784.98 | 190,950.00 | 168,500.00 | 应付账款 | 3,209.83 | 6,598.83 | 8,523.93 | 10,442.53 | 预收款项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 | 应交税费 | 202.69 | 498.01 | 303.25 | 293.79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 16,682.77 | 27,249.29 | 38,748.37 | 215,455.0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000.00 | 45,000.0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5,053.42 | 176,255.87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56,098.64 | 501,386.99 | 287,525.55 | 416,691.34 | 长期借款 | 47,625.00 | 45,315.00 | 60,000.00 | | 应付债券 | 76,719.69 | 50,765.89 | | | 长期应付款 | | | | 879.00 | 专项应付款 | | | 710.00 | | 预计负债 | | | | | 递延收益 | 1,015.00 | 991.0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200.22 | 28,200.22 | 23,529.08 | 18,491.0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3,559.92 | 125,272.11 | 84,239.06 | 19,370.06 | 负债合计 | 609,658.55 | 626,659.10 | 371,764.63 | 436,061.40 | 所有者权益: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20,000.00 | 资本公积 | 218.49 | 218.49 | 218.49 | 218.49 | 盈余公积 | 9,591.95 | 9,591.95 | 7,839.07 | 5,627.85 | 未分配利润 | 86,516.21 | 86,394.61 | 70,618.73 | 50,717.7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96,326.64 | 396,205.04 | 378,676.29 | 176,564.0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05,985.20 | 1,102,179.15 | 750,440.92 | 612,625.45 |
项目 | 2015年3月31日 |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1.14 | 1.10 | 1.07 | 0.88 | 速动比率(倍) | 1.00 | 0.96 | 0.95 | 0.76 | 资产负债率 | 53.13% | 53.66% | 53.15% | 57.17% | 项目 | 2015年1-3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8.69 | 9.58 | 13.61 | 12.55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13.73 | 13.42 | 13.52 | 11.49 | EBITDA(万元) | 69,642.71 | 268,506.00 | 261,858.53 | 227,276.80 | EBITDA利息倍数(倍) | 5.42 | 4.49 | 6.70 | 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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