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5-051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联合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对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合计不超过498,887.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9,607.00万元。为此,公司与其他方拟签署《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5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增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坚、孟军、吴方辉、陈昌富、颜冬、杨尤昌为本议案所述事项的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批。由于本次交易标的尚未完成评估,增资各方对沈飞集团、成飞集团的具体增资金额等事项尚待确定,各交易方将待未决事项确定后另行签署增资协议,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的相关规定,通知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简历
李兵,男,48岁,硕士,研究员。历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务科科长,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综合处副处长,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资产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经营处处长、副部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战略与资本部副部长。现任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兵先生未持有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夏保琪,男,50岁,硕士,一级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金城集团有限公司规划部副部长、资本运营部副部长、部长,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现任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部长。
夏保琪先生未持有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5-052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增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资标的: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飞集团”)、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飞集团”)。
2、增资金额: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电”或“公司”)拟联合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2357.HK,以下简称“中航科工”)、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72.SH,以下简称“中航电子”)、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68.SZ,以下简称“中航飞机”)和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05.SH,以下简称“中航资本”)共同对沈飞集团和成飞集团现金增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498,887.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9,607.00万元。
3、本次交易标的尚未完成评估,增资各方对沈飞集团、成飞集团的具体增资金额等事项尚待确定,各交易方将待未决事项确定后另行签署增资协议,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联合中航科工、中航电子、中航飞机、中航资本共同对沈飞集团和成飞集团增资合计不超过498,887.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90,622.50万元。各增资方的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
上表中的增资金额上限为增资各方对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合计增资额的上限。在沈飞集团、成飞集团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增资价格确定后,增资各方在各自的增资金额上限内分别确定对于沈飞集团、成飞集团的增资金额,最终使增资各方在增资完成后在沈飞集团的持股比例等于其在成飞集团的持股比例。
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将根据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各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净资产评估值确定。
中航科工、中航电子、中航飞机、中航资本、成飞集团和沈飞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公司与中航科工、中航电子、中航飞机、中航资本共同对沈飞集团和成飞集团增资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对成飞集团和对沈飞集团增资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尚未完成评估,增资各方对沈飞集团、成飞集团的具体增资金额等事项尚待确定。各交易方将待未决事项确定后另行签署增资协议。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
2、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表决情况
2015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3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坚、孟军、吴方辉、陈昌富、颜冬、杨尤昌回避了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投资方介绍
1、中航科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市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2号楼8层
法定代表人:林左鸣
注册资本:547,442.9167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销售和改进航空产品,为国内外客户提供直升机、教练机、通用飞机、支线飞机,以及与国外的航空产品制造商共同合作开发和生产航空产品。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中航电子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29号院8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0号楼第八、九层
法定代表人:卢广山
注册资本:175,916.2938万元
主营业务:航空、航天、舰船、兵器等领域机械电子、航空电子、自动控制、惯性导航等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服务等。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2014年度已经审计,201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3、中航飞机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
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
法定代表人:方玉峰
注册资本:276,864.5071万元
主营业务:飞机、飞行器零部件、航材和地随设备的设计、试验、生产、维修、改装、销售、服务及相关业务;飞行机务保证及服务;飞机租赁及相关服务保障业务;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航空及其它民用铝合金系列产品和装饰材料的开发、设计、研制、生产、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2014年度已经审计,201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4、中航资本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111号新吉财富大厦23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20层
法定代表人:孟祥泰
注册资本:373,269.84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和投资咨询(服务)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2014年度已经审计,201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三、增资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沈飞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6月28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
主要办公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郭殿满
注册资本:421,966.42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试验、研制、生产飞机及零部件制造;沈飞客车、轻型越野车制造;机械电子设备、工装模具制造;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橡胶制品销售;建筑装饰装修(持资质施工);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进出口贸易(持批准证书经营);航空模型展览;吊车维修、改造、安装;供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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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成飞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9月25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纬一路88号
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纬一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程福波
注册资本: 72,915.40万元
经营范围:机械、电气、电子、航空产品及其零部件、轻型载重汽车、摩托车、机电设备、非标设备、工夹量具、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非金属制品、光缆及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新型材料及其制品、家具、五金件、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品)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航空产品维护及修理、通用航空机场服务、进出口业务、商品销售(除国家禁止流通物品外)、室内外装饰、装修、物资储运、居民服务、经济科技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设计、维修;二类(小型客车维修(含轿车)(一、二级维护,总成修理,维修救援,小修))(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8年12月0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增资规模及增资方式
增资各方同意按以下金额上限对沈飞集团、成飞集团进行增资:
■
各方同意,上表中的增资金额上限为增资各方对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合计增资额的上限。在沈飞集团、成飞集团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增资价格确定后,增资各方在各自的增资金额上限内分别确定对于沈飞集团、成飞集团的增资金额,最终使增资各方在增资完成后在沈飞集团的持股比例等于其在成飞集团的持股比例。
增资各方同意,如最终增资各方(除中航资本外)经其内部有权机构决策未能按上述金额足额认购本次增资,则中航资本有权在增资各方未认足的额度内予以优先全额补足,并相应调整增资各方认购本次增资的金额,该情形下中航资本的增资金额上限不受上表约定增资金额上限的限制;如中航资本未能全额补足,或中航资本亦未能经其内部有权机构决策,未能按上述金额足额认购本次增资,则由增资各方对认购本次增资的金额另行协商确定。
各方进一步同意,如沈飞集团的原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成飞集团的原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参与认购本次增资,各方应在确保上述约定的前提下,与参与本次增资的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原股东签订补充协议,并确定最终认购本次增资的各方及认购金额。
增资各方同意全部以货币方式认购沈飞集团本次增资。
3、增资价格
各方同意,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将根据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各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净资产评估值确定。
各方同意将根据上述评估备案结果签订补充协议以确认增资价格。
4、增资各方的出资
各方同意根据最终确认的增资方、增资价格、增资金额来计算增资各方计入沈飞集团、成飞集团注册资本的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及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完成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并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各方同意自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关于本次增资的评估备案完成并就本协议未决事项达成一致后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各方最终的认缴金额一次性足额汇入沈飞集团、成飞集团指定账户。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应自收到增资各方缴付增资款后及时办理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完成时生效:
(1)各方就本次增资完成了所有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程序;
(2)沈飞集团、成飞集团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的增长,在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显著提升的同时,我国周边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和复杂,防务航空装备行业迎来历史发展机遇。防务航空装备行业作为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典型的高投入、长周期和高收益资本特性,也需要较大的资本进行长期投入。
沈飞集团及成飞集团是我国主要歼击机研制生产基地,近几年来发展稳定,营业收入及利润稳定增长。中航机电作为中航工业唯一的航空机电整合平台,是整个航空产业链重要一员,公司增资沈飞集团及成飞集团,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抓住我国航空产业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另一方面,增资完成后,沈飞集团及成飞集团作为国内歼击机及空面导弹等航空产业链终端产品的供应商,公司增资沈飞集团及成飞集团,可以增强公司与沈飞集团及成飞集团的协作关系,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骏民先生、刘学军先生、张国华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本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批、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七、备查文件
1、《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框架协议、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5-053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8月12日发布了《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框架协议、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5年8月19日刊载在公司指定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19日起复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序号 | 增资各方名称 | 增资金额(万元人民币) | 增资方式 |
1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0,622.50 | 现金 |
2 |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90,622.50 | 现金 |
3 |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53,919.00 | 现金 |
4 |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 44,116.00 | 现金 |
5 |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19,607.00 | 现金 |
- | 合计 | 498,887.00 | - |
项目 | 2014.12.31 |
总资产 | 5,472,183.30 |
所有者权益 | 2,330,135.90 |
项目 | 2014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2,571,037.70 |
净利润 | 173,572.10 |
项目 | 2015.3.31 | 2014.12.31 |
总资产 | 1,441,624.38 | 1,448,754.11 |
所有者权益 | 549,743.52 | 539,723.47 |
项目 | 2015年1-3月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107,868.94 | 660,665.94 |
净利润 | 6,096.50 | 61,317.74 |
项目 | 2015.3.31 | 2014.12.31 |
总资产 | 3,505,933.86 | 3,404,691.90 |
所有者权益 | 1,271,662.65 | 1,291,762.07 |
项目 | 2015年1-3月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238,767.55 | 2,119,808.45 |
净利润 | -21,365.81 | 37,564.34 |
项目 | 2015.3.31 | 2014.12.31 |
总资产 | 10,125,967.25 | 10,843,318.57 |
所有者权益 | 2,186,560.34 | 1,986,545.47 |
项目 | 2015年1-3月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184,708.49 | 672,480.28 |
净利润 | 70,441.81 | 278,379.35 |
项目 | 2014.12.31 |
总资产 | 1,552,061 |
所有者权益 | 560,567 |
项目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1,216,789 |
利润总额 | 46,245 |
项目 | 2014.12.31 |
总资产 | 1,888,076 |
所有者权益 | 587,167 |
项目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1,151,945 |
利润总额 | 46,497 |
序号 | 增资各方名称 | 增资金额上限(万元人民币) |
1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0,622.50 |
2 |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90,622.50 |
3 |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53,919.00 |
4 |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 44,116.00 |
5 |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19,607.00 |
- | 合计 | 498,88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