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2)、《关于修订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6)以及2015年6月10日披露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3)。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新旧对照表 |
原经营范围 | 新经营范围 |
水泥,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普通机械,辅助材料,通讯设备,嵌缝材料,仪器仪表,纸袋的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 | 医药、健康实业投资,水泥、水泥混凝土的制造、销售,医药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医药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其他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