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8月14日、8月17日、8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公共传媒有针对公司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专项报道。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价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阅读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披露的《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风险分析”内容。
3、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2015年1-6月份预计业绩区间,截至目前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4、公司拟于2015年8月26日披露《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