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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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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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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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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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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将着重发挥优势,主要从事Ⅲ-Ⅴ族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的研究与应用,着重以碳化硅、砷化镓、氮化镓、蓝宝石等半导体新材料所涉及的核心主业做大做强,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半导体厂商。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加快主业在建工程的建设,为后续扩大规模夯实基础;另一方面积极寻求产品附加值提升的途径,为继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做好准备;同时,公司也在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自身技术,巩固自有知识产权保护,完善配套,严格管理,加大产业链一体化布局。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集成电路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目前,主体基础建设已实施完毕,订购的设备全部到达,部分单台设备调试就绪,待外部设施完备,即将进入全面试车并试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主体基础建设已实施完毕,订购的100台腔(折算成2英寸54片机,相当于200台)MOCVD设备已经到达32台腔。报告期内,由于外部因素,对上半年没有贡献产品销售。截至目前,15台腔MOCVD正在调试阶段,剩余设备基本安装就绪,即将逐步进入调试阶段,后期将会逐步释放产能和效益。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公司不仅积极发挥设备特性,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而且积极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探索最佳的军民产业融合模式,提升产品附加值。公司将以“光通讯”应用领域为契机,大力推广室内外LED智能照明通讯(LiFi)产品、车联网系统产品、光电智能监控产品等各种集成电路应用,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附加值。

 根据公司规划,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从事的应用产品业务已得到多款汽车厂商的认证,已开始陆续供货部分车型,截至报告期末,实现销售收入10,057.25万元、净利润1,090.58万元,随着后续业务不断扩大,前景广阔;美国流明公司自收购至2014年度,主要进行了内部梳理工作和后续发展布局,致使前两年度亏损,截止报告期末,实现销售收入5,893.0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62.78万元人民币,随着美国流明业务的不断渗透,其市场前景将会非常广阔。

 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22.91亿元、净利润9.44亿元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收入增长了5.26%、净利润增长了42.58%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了35.76%。

 3.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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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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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提高设备运转效率,降低成本,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大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扩大军民产业融合模式范围,确保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稳步增长,尽快实现公司发展目标。

 1、加快厦门三安项目新增设备投产,确保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稳步增长;

 2、争取半导体集成电路项目尽快投产,加速应用领域渗透,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3、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同时,加大新应用领域的开发和推广,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

 4、积极拓展公司业务产业链开发,加快特殊领域应用的持续放量,特别是前期已签订的订单尽快组织交货,确认销售收入;

 5、积极调整公司销售客户结构,加大军民产业融合模式范围,拓展销售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6、加强公司自有专利技术申请和保护,加强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优化生产工艺,抓好关键控制点,降低成本,提升产品利润点,树立品牌,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2015年3月6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以自有货币资金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工业有限公司(实际注册名称为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3月11日取得注册号350298200023943的营业执照。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制造及其他电子产品批发与零售等业务。

 董事长:林秀成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5-05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5-05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5年8月13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方崇品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全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5-05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130万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经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8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137.614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9,999,982.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001,375.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36,998,606.96元。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月2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14年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262,999.19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5,594.22万元,当前余额66,294.89万元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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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会展中心支行于2014年1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兴业银行厦门思明支行、中国银行厦门会展中心支行、中国银行芜湖三安光电支行(该五家银行以下简称“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35201560000519590000、352000681018010185433、129970100100121909、427367642786、181226651466,并与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事项公司于2014年1 月30日、2014年5月28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为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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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变更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之一“LED 产业化项目“的投资主体及实施地点。由“投资主体为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在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梁路北侧”变更为“投资主体为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在福建省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内。该事项已获得公司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核准(上述事项公司于2014年4月4日、2014年4月22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的。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703 公司简称:三安光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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