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13:30—15:0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凤山路485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5年8月18日披露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情请参阅2015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战略、投资等方面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现场交流方式举行2015年半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13:3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凤山路485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官勇先生、财务总监吴杰先生和董事会秘书赵芳华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拟参加我公司2015年半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在2015年8月24日16: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约,同时将所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泽军
联系电话:0575-82027721
联系传真:0575-82027720
联系邮箱:sun_zejun@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未以网络形式向投资者实时公开,公司将于说明会召开后,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服务平台提供的网络,全面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