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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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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22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在20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河北省30MW和四川省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合计80MW,约人民币7.05亿元。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彩虹精化,证券代码:002256)已于2015年8月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与河北省3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和四川省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的股东就收购的具体事项进行了洽谈商讨,河北省3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因当地转让电站政策条件的限制,该电站暂时尚不具备转让条件;四川省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因与交易对方在电站付款等交易条款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暂时停止本次收购河北省3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的计划,后续待上述电站具备收购条件后,视情况重启收购计划;同时,公司决定终止收购四川省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的计划。

 本次筹划事项的停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彩虹精化,证券代码:002256)于20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公司对股票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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