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3日、8月14日、8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公司不存在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的情形;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5年7月17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报告中披露公司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0.9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8.05%。
3、公司拟于2015年8月27日披露《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