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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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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5-03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975,354.3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32,277,243.46元,同比下降0.68%,完成净利润14,791,354.36元,同比下降63.95%。2015年1-6月,公司实现国内销售收入15,691.22万元,同比下降0.70%,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7.22%,国外销售收入实现17,536.51 万元,同比下降0.6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2.78%。

 (二)主要经营管理事项

 1、品牌运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国家登山队签约,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哈尔斯”品牌在专业户外领域的影响力,并对公司户外领域的渠道拓展产生积极影响。与此同时,公司与上海迪士尼公司签约,获得迪士尼公司旗下各项知名卡通的形象授权,这一授权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哈尔斯品牌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地位。

 公司采取差异化的市场定位策略,启用“思诺”子品牌,主攻流通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

 2、生产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推行“大生产”管理策略,通过贯彻公司的标准化、流线化、自动化、信息化四化战略,坚定不移推行精益生产方式,真正实现以市场和订单为导向,满足客户对产品品质、交期、服务的需求,实现生产与市场营销的无缝对接。

 3、子公司运营方面。报告期内,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持续投入运营,继续引进各类专业的管理、销售、研发等人员导致各项费用同比出现大幅增长。截至六月底,哈尔斯实业亏损1,180.21万元。

 4、权益分派方面。公司以现有总股本9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5年4月29日为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4月30日为除权除息日。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1,200,000股增至182,400,000股。

 (三)主营业务分析

 201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3,227.72万元,同比下降0.68%。其中,公司实现国内销售收入15,691.22万元,同比下降0.70%,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7.22%。各渠道的具体销售情况为:传统渠道实现销售收入11,817.69 万元,同比下降3.25%,占国内比重为75.31%;电子商务实现销售收入2,351.97 万元,同比增长3.77%,占国内比重为14.99%;电视渠道实现销售收入446.28 万元,同比下降20.79%,占国内比重为2.84%;礼品渠道实现销售收入1,075.28万元,同比上升41.81%,占国内比重为6.85%。

 2015年1-6月,公司实现国外销售收入17,536.51 万元,同比下降0.6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2.78/%。各分区的具体销售情况为:美澳区实现销售收入12,132.72万元,同比增长14.67%,占国外比重为69.19%;欧洲区实现销售收入1,711.32万元,同比下降54.24%,占国外比重为9.75%;西亚印非区实现销售收入1,784.78万元,同比增长33.12%,占国外比重为10.18%;亚洲区完成销售收入1,907.69万元,同比下降2.24%,占国外比重为10.88%。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5-03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在公司杭州办事处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5年8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及授权委托董事8人,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周勤业先生因出差委托吕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孙锋先生因出差委托孙锋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300万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4、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5-03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在公司杭州办事处召开,会议于2015年8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希平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5-03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9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0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7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46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公司于2011年9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49.1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41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7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7,290.3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5.93万元;201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9.00万元,2015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2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7,509.3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6.17万元。 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7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 2011年度,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已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105,000,000.00元;

 (2) 2011年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追加投资1,250.00万元,本期已使用633.10万元;

 (3) 2012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追加投资3,527.00万元,本期已使用352.91万元;

 (4) 2012年8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已补充流动资金3,028.23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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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5-03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安徽省哈尔斯玻璃器皿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名称以工商最终核定为准)。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的公司名称:安徽省哈尔斯玻璃器皿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金潼路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股权结构:

 ■

 5、经营范围:玻璃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四、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玻璃器皿需求旺盛、市场空间较大,公司拟通过加大对玻璃杯、玻璃保鲜盒等玻璃器皿产业的投入,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利用公司现有销售渠道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玻璃器皿产业,实现公司整体规模效应。

 本次对外投资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实现品牌延伸和产品拓展,增强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关注国家、行业和地方政策以及市场的变化,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内部管理,积极防范并化解各类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5-03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与与安徽恒康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工贸”)签订《收购框架协议书》,收购恒康工贸经营性资产。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5〕412号评估报告,经各方确定,收购价格为1300万元。

 2、本公司与恒康工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一) 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 名称:安徽恒康工贸有限公司

 2.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金潼路12号

 3. 法定代表人:杜小根

 4. 注册资本:6,000,000.00元人民币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322000019044

 7. 发照机关:蚌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制品、不锈钢制品、日用五金、家用小电器、玻璃制品、铜铝制品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

 (二) 产权持有单位股权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产权持有单位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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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购价格

 资产评估机构以2015年5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恒康工贸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22,848,470.00元。经协商确定,收购总额为1,300万元。

 四、收购主体

 通过新设子公司安徽省哈尔斯玻璃器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来实施本次收购。

 五、资金来源

 项目公司设立完成后的自有资金。

 六、收购后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渠道优势明显,通过收购恒康工贸的经营性资产并对现有的高硼硅玻璃拉管生产线进行积极改造,并新增投入建设玻璃杯、玻璃保鲜盒等玻璃器皿生产线,以进一步快速做大做强玻璃器皿产业,丰富现有产品线,形成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实现公司规模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收购框架协议书;

 3、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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