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55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参与竞拍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联合受让协议>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5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公司15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513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5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竞拍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拍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其中,本公司拟投资标的股权的比例为95%,围 海股份拟投资标的股权的比例为5%。
● 本次交易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显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所持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通证券”)100%股权于2015年8月4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挂牌价格为12212.12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拍。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情况
2015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以自有资金参与上述产权的竞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项目的相关事宜。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注册资本:1101690.84万元人民币?
所属行业:金融业
持有产权比例:1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的公开信息,本次拟受让的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5幢D座A区3层
法定代表人:王捷
成立日期:2014-08-27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金融业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浙江省苍南县、天台县)、证券投资咨询(限浙江省苍南县、天台县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融资融券(限浙江省苍南县、天台县)。
(二)股权结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通证券100%的股权。
(三)主要财务数据
1、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交易标的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5年5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940.05 | 9891.80 |
负债总额 | 32.35 | 59.26 |
所有者权益 | 9907.70 | 9832.54 |
| 2014年 | 2015年1-5月 |
营业收入 | 186.82 | 182.30 |
净利润 | -92.30 | -75.16 |
2、评估情况
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金通证券的评估结果如下: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09月30日,金通证券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13002.69万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3036.16万元,净资产帐面价值为9966.53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2212.12万元,增值率为22.53%。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金通证券100%股权转让底价为12212.12万元。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本次竞拍要求,本次股权转让只接受联合体受让。联合的各意向受让方受让股权总计等于100%。公司拟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股权竞拍,公司拟投资标的股权的比例为95%,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标的股权的比例为5%。
2、本次股权竞拍需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发出资格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竞买保证金12212.12万元。参与竞拍联合体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当日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联合体应在签订《股权交易合同》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补足至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联合体各成员受让标的股权获得具有审批权限的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股权转让款。
3、如本次竞拍成功,联合体需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2个月内向标的公司增资不少于5亿。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拟通过收购金通证券股权培育公司未来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年初制定的以房地产开发业务为主体,以大健康产业和金融投资为辅助的“一体两翼”的多元化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如取得成功,公司将跨出多元化战略的第一步。虽然在短期内预计对公司的业绩贡献较为有限,但从战略意义上有利于公司分散房地产业务风险,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
2、本次交易,还需通过在产权交易机构以挂牌、摘牌方式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如本次标的股权竞拍成功,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57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联合受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参与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通证券”)股权转让项目,公司拟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金通证券100%股权竞拍。双方于2015年8月17日签署了《联合受让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 1009 号
注册资本:72,812.66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全宏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隧道与桥梁工程施工;工程地质勘测;土石方工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主要业务:海堤工程、城市防洪工程、水库工程、河道工程。
二、协议主要内容
联合受让方一: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受让方二: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标的资产
各联合受让方拟联合受让中信证券持有的金通证券100%的股权。
(二)受让比例
本公司拟受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持有的金通证券95%的股权,围海股份拟受让中信证券持有的金通证券5%的股权,联合受让比例合计100%。
(三)出资价款
1、联合体暂以挂牌价格12,212.12万元报价,如进入竞拍,则标的资产受让价款以竞价后最终成交的价格为准。
2、各联合受让方受让股权的实际出资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受让价款、中介服务费、保证金、过户手续费等)均按照上述受让比例进行计算。
(四)其他费用
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附加费用由各联合受让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各自承担。未作规定的,由各联合受让方按照受让比例分担。
(五)承诺事项
1、各联合受让方承诺: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后2个月内按受让比例合计向标的公司增资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2、公司承诺: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后,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
围海股份承诺: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后,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各联合受让方同时承诺,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后,如其参与标的公司以未分配利润或公积金转增资本而上述锁定期尚未届满的,则其新增股权在各自上述锁定期内不进行转让。
3、各联合体受让方承诺在完成股权摘牌后对标的公司的职工原则上均继续留用,不解除劳动关系。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陈述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联合受让标的资产不能全部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七)协议生效、修改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2、对本协议的修改及补充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公司与围海股份签署《联合受让协议》目的在于与其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金通证券100%股权竞拍。
2、本次参与金通证券股权竞拍事项还需通过在产权交易机构以挂牌、摘牌方式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本次标的股权竞拍成功,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因此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5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定,经2015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15年9月2日(星期三)15:00在公司1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签到时间:2015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4:45~15:00;
正式会议:2015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日15:00-2015年9月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15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513号)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其他被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拟参与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8月1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5年8月28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荣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 议案 | 对应申报价格 |
议案1 | 《关于拟参与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荣安地产”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0517 | 荣安投票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513号天封大厦15楼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联系人:吴小姐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拟参与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 | | | |
1、委托股东(公章/签名): 2、委托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章):
3、委托股东(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4、委托持有股数:
5、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6、受托人(签章):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8、委托日期: 9、委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