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74号文核准,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15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本期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简称为“15中房债”。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8月14日结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网上发行
本期债券网上预设发行数量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1.43%。最终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为166.9万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0.24%。
2、网下发行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发行数量为人民币69,000万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98.57%。由于网上发行未能足额认购,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人将网上发行余额833.10万元回拨至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最终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为69,833.1万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99.76%。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