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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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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7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14及2015-025号公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5年8月1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订了银行理财产品认购合同,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公告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详细内容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产品代码:BF141425

 投资币种:人民币

 认购金额:1,8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产品风险评级:低

 约定客户持有期:181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3.80%

 产品起息日:2015年8月14日

 当期结束日:2016年2月11日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本次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并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57,300.00万元(包含本次理财金额)。除本次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外,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2015年7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2015年第23期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详见公司2015年7月15日刊登的2015-031号临时公告),年化收益率为2.19%,产品期限为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8月13日。该笔大额存单本金及收益已全部收回。

 2、2015年7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5年7月15日刊登的2015-031号临时公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90%,产品期限为2015年7月14日至2016年1月11日。

 3、2015年7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5年7月15日刊登的2015-031号临时公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90%,产品期限为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10月12日。

 4、2015年7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定制01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5年7月15日刊登的2015-031号临时公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30%,产品期限为2015年7月14日至2016年01月18日。

 5、2015年7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定制01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5年7月15日刊登的2015-031号临时公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30%,产品期限为2015年7月14日至2016年01月18日。

 6、2015年7月1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保本型法人182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5年7月17日刊登的2015-033号临时公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70%,产品期到期日为2016年1月14日。

 7、2015年7月1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保本型法人182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5年7月17日刊登的2015-033号临时公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70%,产品到期日为2016年1月14日。

 8、2015年7月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1天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5年7月17日刊登的2015-033号临时公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90%,产品期限为2015年07月17日至2015年08月17日。

 9、2015年7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保本型法人91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5年8月1日刊登的2015-040号临时公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60%,产品期限为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29日。

 10、2015年7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5年8月1日刊登的2015-040号临时公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50%,产品期限为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2015年10月8日。

 11、2015年7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5年8月1日刊登的2015-040号临时公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40%,产品期限为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2015年9月7日。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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