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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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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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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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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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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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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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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房地产市场回顾与展望

 上半年,受宏观行业政策特别是金融环境持续宽松的影响,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了持续低迷后,从二季度开始逐渐回暖,其中,一线城市回暖最为明显。从北京看,受降息、降准和减税等利好政策影响,商品住宅成交呈现出不断上升趋势,自5月份开始,连续2个月成交量维持在6000套以上。纯商品住宅供应量和市场总体成交量较去年同期均有增长,成交价格不断攀升,创下近十年来同期最高。下半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房地产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市场宽松政策预期仍将持续,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这一主基调不会改变,降息、降准等货币政策必然会激发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客户的购房欲望。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逐步推进,特别是通州新城北京行政副中心的逐步落地,将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以通州为核心的东部地区发展潜力,具有政策支持的京津冀城市群建设将带动区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二)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86.1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93.76亿元。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92亿元,同比增长12.09%;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5亿元,同比减少7.05%。

 1.土地拓展取得突破。公司成功竞得了成都金牛和大兴瀛海项目,首次通过股权收购方式获得了通州台湖项目,通过招标形式获得了密云走马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平各庄、雪花、马池口项目一级开发进展顺利,望坛、吴家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稳步推进。

 2.房屋销售全面回暖。公司以实现销售回款为第一要务,调整心态、不等不靠,落实销售责任状和销售工作实施意见,开展“促销售”专项劳动竞赛,千方百计去库存,加紧出仓清货。通过整合销售资源,开展了多种营销推广和促销活动。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营销目标。公司名列北京区域房企销售TOP10第5位,全国房企销售TOP100第74位。

 3.集采范围不断扩大。进一步加强了成本管控体系建设,制定了《目标成本管理办法》和《集采管理办法》,编制了成本分析报告模板。继续扩展集采范围,在已有集采项目的基础上,新增了8项材料设备以及5项服务类供应商,目前正在陆续回标和开标。

 4.过程管理更加规范。强化对开发投资、手续办理等关键节点控制,保证项目按计划有效推进。通过强化总控计划管理,严格把控开发建设节奏,门头沟、东坝、动感花园、青岛李沧等新项目,自拿地之日起4个月内即完成了开发建设总控计划的编制。严格把控施工阶段过程管理,落实竣工计划,及时制定纠偏措施,保证施工计划和工期目标实现,各在施项目质量、工期、安全均按计划有效推进。加强项目入住管理,上半年共计27万平方米3086户业主如期、平稳、顺利入住。

 5.做产品能力不断提高。北京地区住宅产品分级配置标准开始在动感花园项目推广实施,标准化售楼处和园林景观示范区建造标准也在门头沟项目试点启动。自住型商品房和保障房产品设计标准已开始着手梳理和整合。畅悦居和上悦居项目开始引入住宅产业化。物业公司通过开展品质提升和管理创新活动,持续提高服务能力。

 6.市场融资再创佳绩。通过金融机构贷款48亿元,盘活内部资金4.8亿元,各子公司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有效保证了整体开发建设和购地资金需求。公司债6月份取得证监会核准批复,目前已经一次性完成58亿元发行工作,发行期限7年期(5+2),年利率4.4%。为拓宽融资渠道,成立了股权投资公司,以青岛、成都和门头沟项目为对象发行地产基金,首只地产基金的发行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7.股权结构优化升级。继续加强投资管理,持续优化股权结构,确保投资安全和投资收益,今年预计可获得参股公司2.2亿元现金分红。上半年,启动了国信证券配股的认购,锦州银行H股上市进展顺利。为更好优化资产结构,启动了大东公司股权转让工作,将重庆物业公司托管至城承物业公司旗下。积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关注了多个环保节能、互联网大数据、保险等项目,加大对新三板的研究力度,寻找投资机会。

 8.商业地产平稳运营。进一步加大现有商业的招商力度,提高出租率,加强客户服务,提高租金收缴率。积极推进新商业项目的前期工作,落实招商先行、定制开发的商业地产模式,加强海南红塘湾项目与万豪酒店的合作谈判和酒店设计方案评比,引入了3家商业策划公司参与成都金牛项目商业策划。

 9.管理提升纵深发展。持续打造总部业务平台,增强系统管理能力,总部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职能得到加强。以业绩为导向的全过程考核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所有新开项目全面推广。继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员工职称管理,推行岗位轮换。信息化建设整合提速,ERP客户管理模块建设启动,OA办公平台持续优化应用体验,视频会议使用频次不断加大。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强化内部审计,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下半年经营规划

 1.立足回款,全力以赴促销售。下半年,销售工作依然要以实现销售回款为第一要务,落实销售责任状,抓销售、促回款。各业务系统要树立销售一盘棋的思想,加快各项前期手续办理,为按计划实现销售赢得时间。强化整合营销,持续推进跨公司、跨项目的销售交流与合作,实现销售资源的充分共享。落实销售管理办法,理顺管理流程,加强团队管理,提高系统管理力度。加大销售系统人员专业素质培养,进一步提高市场把握能力和科学判断能力。继续抓好促销售专项劳动竞赛,统筹协调各项目销售工作。突出对北京城建地产的品牌宣传,增强项目品牌的支撑度。

 2.立足拓展,多渠道获取土地资源。坚持既定拿地策略,控制拿地风险,力争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在北京取得新项目。关注京津冀一体化,深入研究以通州为核心的顺义、平谷、大兴、燕郊等地的市场潜力和拓展可能。继续关注广州、天津、深圳、南昌等重点城市,择机获得土地。加快在手一级开发项目入市节奏,大力推进棚改项目进展。积极探索合作开发、股权收购、非公开市场和PPP拿地渠道。

 3.立足管控,推动标准化管理不断深入。继续强化建设过程管控,加大前期手续办理速度,落实开发建设组织总设计,严格落实开、竣工计划,加大分户验收力度,确保开发项目计划目标实现。各在施项目要充分发挥监理和总包单位作用,强化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管理。继续加强工程巡检和综合检查,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使项目管理再上新台阶。加大标准化管理力度,完成工程业务流程和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编制。加强工程管理经验总结和交流,促进各项目工程管理水平均衡发展。

 4.立足标准,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强与对标企业和行业先进企业的观摩学习及交流。通过在动感花园和门头沟项目试点,继续修订完善北京地区住宅产品分级配置标准,推广标准化售楼处、园林景观示范区研究成果的应用。加快公司保障房产品线梳理和整合,尽快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保障房产品技术标准。加大对住宅产业化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以及BIM技术的研究力度。充分发挥内部专家队伍作用,加强对子公司设计研发的指导、交流和监督。坚持项目后评估制度和过程评估,及时自检纠偏,累积经验,规避风险。

 5.立足成本,全面推进集采提速。继续完善和规范集采平台建设,下半年,要完成对8项材料设备类及5项服务类供应商的集采招标,督促各子公司尽快实现集采,并对集采执行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各子公司目标成本审核和控制力度,实现目标成本及动态成本的实时监控,合同变更及结算的持续监控,确保目标成本落到实处。

 6.立足客户,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全过程服务理念,关注客户诉求,加强客户引导,组织实施第三方客户满意度调查。以徜徉集为试点,研究高端物业项目服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继续开展品质提升和管理创新活动,全面提高物业服务品质,注重物业的前期介入和销售配合,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塑造物业服务品牌。

 7.立足收益,推动股权投资多元化。继续关注新能源、新产业、民生产业、模块化公司,加大对新三板的研究,寻找新的、合适的投资机会。强化股权管理,关注参股企业运营状况,跟踪锦州银行上市进程。优化资产结构,做好大东公司股权转让工作,密切关注国奥公司股权转让或受让工作进展,确保投资收益。

 8.立足资金,提高融资和资金管理能力。在巩固好银行融资渠道的前提下,切实做好公司债上市等后续工作。加快地产基金融资,尽快推进地产基金发行。利用保障房项目国家扶持政策,争取政府融资平台支持。坚持资金统一管理,合理筹划资金使用。密切关注营改增进展,拿出切实可行的税务筹划方案,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9.立足运营,促进商业资产保值增值。加强现有商业对外招商和整合力度,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确保商业物业出租率,推动现有商业实现统一委托、统一管理。加大对酒店建造、运营和管理的研究,推动商业资产升级,重点推进红塘湾酒店项目。按照招商先行、定制开发、设计跟进和运营一体化的运作思路,强化新开发商业项目运营指导,降低项目风险。

 10.立足管理,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继续打造总部业务平台,提升总部在改革筹划、资源整合、运营管控、组织动员、调查研究、舆论引导等方面的能力,加强系统间的融通交流,特别是在拿地、前期策划、产品研发、销售等阶段实现衔接联动,充分发挥总部驾驭复杂问题的龙头作用以及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职能。解放思想、紧跟形势,深入研究大数据和“互联网+”在公司各业务系统的应用。持续强化战略管控管理,以价值创造最大化、价值实现最优化为目标,尝试稳健开展市值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强化总部与子公司考核的联动,形成风险共担、责任共负的薪酬分配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两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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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5-50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349,410,25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15年8月20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规定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说明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4年4月16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97号《关于核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5,454,545股新股。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投资者发行的450,000,000股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8月2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7月8日发布的[2015]18号文要求,“一、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在5%以上。其中,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规定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并应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要求,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其决定2015年8月20日暂不解除其持有的定增股份的限售,直至其持有的定增股份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可自由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567,040,000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1、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况。

 2、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未发生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投资者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次解除限售之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投资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规定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并应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要求,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其决定2015年8月20日暂不解除其持有的定增股份的限售,直至其持有的定增股份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可自由流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49,410,257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8月20日。本次限售上市流通股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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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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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5-51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公司现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独立董事周清杰因公务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胡俞越代为出席和表决。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2015年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785,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5年7月22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85,000,0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3158号。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后续以募集资金偿还贷款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53号公告。

 三、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发起设立北京城建一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北京城建一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一期基金”),以工商局核准名称为准。投资于北京城建兴云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的北京门头沟项目。

 一期基金规模28亿元。构成如下:北京城建(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持股40%,相对控股)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2800万元,占基金份额的1%;

 浦发银行引入理财资金,由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简称“优先级LP”),出资19.32亿元,占基金份额的69%;

 公司作为次级有限合伙人(简称“次级LP”)出资8.4亿元,占基金份额的3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8亿元银证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8亿元银证委托贷款,期限2年,年综合成本7.7%,用于上河湾项目开发建设。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5-52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1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监事会主席姚广红主持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2015年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后续以募集资金偿还贷款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以募集资金785,000,000元置换公司截至2015 年7月22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5-5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6月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120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8亿元的公司债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328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7月22日收到募集资金总额58亿元人民币。

 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北京城建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28.15亿元偿还公司债务,以降低财务费用并优化债务结构。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北京城建将根据公司债务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拟偿还的公司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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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29.8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运营需求。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5年7月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3158号),证明:截至2015年7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偿还债务7.8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85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北京城建公司编制的截止2015年7月22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京城建公司截止2015年7月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中信建投证券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本次北京城建以募集资金7.85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后续以募集资金偿还贷款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北京城建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北京城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北京城建以募集资金7.85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审议,同意北京城建以募集资金7.85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5日

 公司代码:600266 公司简称:北京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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