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披露了编号为2015-075号《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现根据交易所有关要求,将半年度报告补充说明如下:
一、“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在“公司负责人赵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勤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勤勇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后补充说明如下:
2014年12月18日,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取得对置入资产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控制权,本次交易构成反向购买。根据财政部财会便[2009]17号《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相关讲解的规定,本公司是法律上的母公司,置入资产是法律上的子公司,本报告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为法律上子公司的比较信息(即法律上子公司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
因本次交易构成反向购买,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除特别说明外),系以法律上子公司的上年同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在反向购买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计算确定。
二、“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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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之“六、对2015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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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变动情况说明:公司2014年度实施完毕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仪器仪表更变为经营广告、报刊发行、印刷、新媒体等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