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06号”文核准。本次债券采用一次性发行方式,发行规模为1.8亿元。
2015年8月1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区间为4%-5.5%。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统计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5.2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8月13日网上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52”,简称“15中环债”),于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7日网下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