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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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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编号:2015-05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报送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书面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58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和聘请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回复准备,但部分问题和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同时,由于申请文件中的财务数据有效期于2015年6月30日到期,公司拟补充披露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因此无法按期完成反馈意见回复及披露工作。

 目前,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请示,待补充材料齐备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回复及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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