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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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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土地收储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5-021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土地收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南昌凯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凯马”)部分土地收储的议案,并同意南昌凯马与南昌经开区管委会、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签署《土地储备合同》(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本公司2015-013号公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土地储备合同》的约定,南昌凯马在合同签订并完成清场及围挡后已收到南昌经开区管委会支付的第一笔收储款1200万元;近日,南昌凯马又收到第二笔收储款2549万元。未收储土地重新办理登记发证手续也于近日完成。

 公司将继续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B 公告编号:2015-020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6楼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62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颜章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李晓红先生、邢国龙先生、范弘斐先生、吴洪伟先生、葛彬林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此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徐桂珍女士、尉佳先生、魏东辉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此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此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202,237,522股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通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仇非律师、姜唯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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