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信证券对公司仍负有持续督导责任,原委派胡滨先生和江海清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2015年8月11日公司收到国信证券《关于更换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江海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不再承担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委派付爱春先生自2015年8月8日起接替江海清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直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滨先生和付爱春先生。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付爱春先生简历
付爱春,男,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总监,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保荐代表人。曾任职于普华永道深圳分所,参与多个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及拟上市企业首发审计工作。2010年至今在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作为项目主要成员或现场负责人完成了中原内配非公开发行、郴电国际非公开发行、华控赛格非公开发行和共进电子IPO等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了正邦科技非公开发行项目,并参与了多个改制及辅导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