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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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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5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债券发行方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决议,本次公司债券采取一次性发行的方式,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完毕,具体发行时间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2、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参加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3.22%股权竞买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加由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举办的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3.22%股权竞买活动,该部分股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5,173万元。同时,授权韩孝捷先生签署与该竞买活动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6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计53.22%股权

 ● 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6,466.25万元

 ● 标的公司主营: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有效推进公司新能源锂电池领域转型战略的实施,2015年8月10日,公司参加由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举办的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鑫科技”)53.22%股权竞买活动,并以人民币6,466.25万元价格成功竞得该部分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创鑫科技53.22%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同日,公司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2、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确认其具有签署与履行协议所需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且直至协议履行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能力。

 公司本次参与竞买的标的为福建省华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创鑫科技40.33%股权、刘新平持有的创鑫科技10.73%股权、福建省乡镇企业联合总公司持有的创鑫科技1.34%股权以及金爱龙持有的创鑫科技0.82%股权。

 除本次投资竞买创鑫科技股权交易产生的各项权利义务外,公司与创鑫科技、本次股权转让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创鑫科技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杨桥西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兰国政

 注册资本:2,429.69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激光、环保、电子技术、计算机及软件、制冷技术服务和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股东及股权结构

 ■

 公司本次参与竞买的标的为福建省华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创鑫科技40.33%股权、刘新平持有的创鑫科技10.73%股权、福建省乡镇企业联合总公司持有的创鑫科技1.34%股权以及金爱龙持有的创鑫科技0.82%股权。

 3、创鑫科技近三年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财务数据摘自创鑫科技年度审计报告。

 4、创鑫科技依托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研究和技术力量,采用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的合作形式,为国内外客户开发和生产指定产品。

 四、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将与股权转让各方分别签署相应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转让标的:股权转让各方分别持有的创鑫科技股权,合计53.22%股权。

 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295号),截止2014年12月31日,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10,151.93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3,786.6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365.30万元。

 2、交易各方确认转让标的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466.25万元。该转让价款不包含转让交易佣金、税收等费用。

 3、交易各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价款:一次性付款。除交易保证金转为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公司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创鑫科技目前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和厦门大学的技术支撑下,创鑫科技已形成中国乃至世界集锂离子电池添加剂的基础研究、全电池性能测试和评价、新产品开发和中试、规模化生产和销售为一体,品种最多、开发能力最强、专业水平较高的技术型企业。目前,创鑫科技生产的产品主要供给包括ATL等国内外著名动力电池生产商和智能手机用锂电池生产商。其中,NPCF、VEC、SN、DENE、DTD、ES等添加剂已进入电动汽车行业动力电池供应体系和智能手机用电池供应体系。

 此前,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动力电池、电池组及充电技术等研发、生产、销售运营管理,本次成功收购创鑫科技股权将有利于完善和加快公司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上的布局,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转型。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6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有部分投资者来电求证有关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以及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现将证金公司及相关基金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做出如下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15年7月31日的股东名册,证金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0,439,49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4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同时,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十只基金合计持有本公司53,173,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59%。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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