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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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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仅表达双方的合作意向,最终付诸实施与否、以及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近日,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偃师市金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云实业”)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由公司转让持有的参股公司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万富”)20%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偃师市金云实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 张帅奇

 5、住所: 偃师市顾县镇回龙湾村

 6、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铝丝、铜丝、塑料颗粒、橡胶颗粒、PVC电缆料、PE电缆料的加工销售;铝锭、铝杆、氯化石蜡、PVC树脂粉、煤炭(不含储存)的销售;花木种植销售。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

 3、注册地址:洛阳市偃师上海国际商贸城

 4、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5、股东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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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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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受让方:偃师市金云实业有限公司

 3、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双方同意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以不低于基准日转让方应享有的洛阳万富所有者权益为前提,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4、定金支付方式:受让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即向转让方支付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预付款。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发展目标,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利益。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金云实业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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