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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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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25日证监许可【2013】150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四)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五)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六)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流程将采用组合证券“场外实物申购、赎回”的模式办理,其申购、赎回流程与仅在深圳或上海交易所上市的非跨市场ETF产品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在T+1日确认,申购所得ETF份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在T+2日可用。如投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同时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七)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和/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八)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赵如冰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设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电 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传 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

 公司设立了两个专门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整体运营风险的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设置如下部门: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国际投资部、量化及ETF投资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渠道销售部、机构客户部、ETF销售部、市场服务部、产品开发部、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信息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行政部、法律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1、股票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国内股票选择和组合的投资管理。

 2、固定收益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国内债券选择和组合的投资管理并完成固定收益的研究。

 3、国际投资部:主要负责与QDII、QFII等国际业务相关的投资管理、国际合作和培训等业务。

 4、量化及ETF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以严谨的量化投资流程为依托,负责各类主动和被动量化产品的投资管理。

 5、专户投资部:负责完成一对一、一对多等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管理。

 6、研究部:负责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

 7、渠道销售部:负责公司产品在各银行、券商等渠道的销售。

 8、机构客户部:负责公司产品在机构客户等渠道的销售。

 9、ETF销售部:负责公司ETF类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10、市场服务部:负责公司市场营销策略、计划制定及推广,电子商务和客户服务管理等工作。

 11、产品开发部:负责基金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的设计、开发、报批等工作。

 12、基金事务部:负责公司产品的注册登记、清算和估值核算等工作。

 13、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维护、系统开发及网络运行和维护。

 14、交易管理部:负责完成投资部下达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事前的风险控制。

 15、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薪资福利、绩效管理、培训、员工关系、从业资格管理、高管及基金经理资格管理等。

 16、财务行政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17、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合规性进行全方位的监察稽核,并向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关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法律监察稽核报告。

 18、总经理办公室:主要受总经理委托,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负责公司日常办公秩序监督、工作项目管理跟进等,并负责基金风险的评估、控制及管理。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赵如冰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主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葛洲坝至上海超高压直流输电葛洲坝站站长、书记,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办公室主任兼外办主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住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2009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

 黄海洲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9月起,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会计、工程管理部员工、人力资源部干部,新江南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5月起担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许义明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工程学硕士。曾先后就职于前美国大通银行香港、台湾及伦敦分行财资部,汇丰银行中国区财资部;也曾担任台湾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香港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中华区业务拓展总监等职务。2009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1972年毕业)。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 & 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晓西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研究司司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经济学部召集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天广先生,监事,金融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律师。1996年7月至1997年8月分别在万科财务顾问公司、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工作;1998年起历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任副处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行部总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行总部总经理等职务。2012年2月进入长城证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历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区监察总监。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行政官。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赵如冰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许义明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周伟达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联博香港有限公司分析员、中国研究总监兼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亚洲(除日本外)增长型股票投资负责人、高级副总裁,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裁。2014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ie Sheng(谢生)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加拿大丰业银行商业信贷经理,加拿大道明资产管理公司亚洲市场部总经理,嘉实基金渠道总监,湘财荷银基金首席市场官,富国基金总经理助理,民生证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兼资产管理事业部总裁职务。2013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康乐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焕喜先生,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历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总裁办副主任、行政部副总经理。2003年加入本公司,曾担任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卫明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国家工商局市场司主任科员,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国证监会期货部、非上市公众公司部等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0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聘任基金经理如下:

 徐喻军先生,理学硕士。曾担任安信证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专员。2012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量化及ETF投资部ETF专员职务;自2014年4月起担任基金经理。具有5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5、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无。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徐喻军先生同时兼任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7、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许义明先生,总经理;

 周伟达先生,副总经理;

 余广先生,股票投资部投资总监;

 毛从容女士,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

 黎海威先生,量化及ETF投资部投资总监;

 刘彦春先生,研究部总监;

 杨鹏先生,股票投资部投资副总监兼基金经理。

 9、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82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56只,QDII基金26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4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李春芳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网址:www.cgws.com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www.gf.com.cn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转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66

 网址:www.gtja.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林武能

 电话:0591-38281978

 传真:0591-38507538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51063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电话:0755-82492193@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销售本基金的代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崔巍

 联系电话:010-59378856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证500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即以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在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法律法规限制、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或者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 指数。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者停止上述标的指数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述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代替,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述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业绩比较基准。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标的指数,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泰集团,股票代码:600881)于2014年9月10日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因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收到吉林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省价处【2014】9号)。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被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30.02亿元2%的罚款6004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42%(已扣除少数股东损益)。

 因本报告期末亚泰集团属于中证500指数成分股,而本基金通过完全复制中证500指数成分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因此持有亚泰集团。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5.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

 1.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12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8、因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经纪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9、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10、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管理人可与指数许可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指数许可使用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指数许可使用费分为许可使用固定费和许可使用基点费。

 许可使用固定费是指基金合同生效前,为获得持续使用指数开发本基金的权利而支付的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万分之3(叁个基点)的年费率计提。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如果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约定了每季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下限,则该下限超出正常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部分(即:每季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下限-该季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如果指数许可使用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许可使用协议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计提方式进行合理变更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4、上述“(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等的相关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

 5、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

 6、在“二十六、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近期发布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15年6月26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

 关于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增中国民生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8月10日起,新增委托中国民生银行销售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150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销售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8月10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2、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0978);

 3、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0979)。

 二、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东亚银行网点柜面及网上银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受费率折扣。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3811

 公司网址:?http://www.hkbea.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答谢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元基金”)协商一致,自2015年8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腾元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腾元基金申购以下指定基金的投资者。

 二、 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9、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261001);

 10、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2001);

 11、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12、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261002);

 13、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14、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15、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16、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181);

 17、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

 18、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52);

 19、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20、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8);

 21、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1);

 22、-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2);

 23、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

 24、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88);

 25、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9);

 26、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8);

 27、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361);

 28、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455);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5年8月10日起,我公司上述基金参与腾元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各基金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腾元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腾元基金销售基金的,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腾元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腾元基金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特别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腾元基金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腾元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6-877-899

 网站:http://www.tenyuanfund.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亚银行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5年8月10日起新增委托东亚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东亚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2)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0978);

 (3)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0979)。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大厦29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国宝

 联系人:杨俊

 电话:021-3866 3866

 传真:021-3867 5314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3811

 网址: http://www.hkbea.com.cn/

 二、通过东亚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目前本公司已在东亚银行开通了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包括: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3)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4)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5)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6)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

 本次新增开通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0978)和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9)在东亚银行的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5年8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东亚银行可实现上述基金的相互转换。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本公司基金转换最低份额为1份,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东亚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通过东亚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东亚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东亚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东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东亚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东亚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3811

 网址:http://www.hkbea.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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