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因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8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3日、2015年6月20日、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18日、2015年7月25日、2015年8月1日分别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进展情况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牌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牌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进展情况暨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告》、《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牌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有权部门备案;募集资金拟收购资产项目交易双方就交易主要条款正进一步进行谈判和协商,同时正在开展对收购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各项工作,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方案,如公司在停牌期间内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股票将及时复牌。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在指定媒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